佳创视讯: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1-09 0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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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64       证券简称:佳创视讯        公告编号:2024-045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11月8日9:15至2024年11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 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28人,所持
股份86,978,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0.1873%。其中,中小股东(除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共425人,所持股份6,481,6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所持股份80,496,79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8.6829%。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424人,所持股份6,481,554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5043%。
      (4)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
出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
下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85,302,44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32%;
反对600,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7%;弃权1,075,100股,
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1.23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05,75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4.1439%;反对600,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92%;弃权1,075,1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86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肖辉律师、赵伟扬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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