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议案一《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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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睿昂基因”)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在本次股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
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
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
(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
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
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
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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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与本次
股东大会议题无关、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
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
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
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
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
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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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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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 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 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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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
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
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同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
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
险人、确定保险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确定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
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
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上述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
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
策。
本议案已经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因该事项与全体董事、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全
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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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审议。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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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进行修订。本议案共有 2 项子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对下列子议案逐项
审议并表决:
上述修订后的各项制度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 年 10 月)》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 年 10 月)》。上述子议案已经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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