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集团: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07 23: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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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4081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要求,上
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 6 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及占
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2022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包括公司(含子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总人数不
超过 116 人。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6,000.00 万元,通过二级市场
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
得并持有的长园集团 A 股普通股股票。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
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及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员工持股
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取得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计
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0 月 28 日、2022 年 11 月 19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暨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1),
截至 2023 年 5 月 8 日,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公司股票购买,于二级市场购买公
司 A 股股票合计 965.657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73%,成交总金额为人
民币 5,185.77 万元(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 5.37 元/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
期为 2023 年 5 月 9 日至 2024 年 5 月 8 日,锁定期届满后一次性解锁,解锁比例
为 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965.6572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73%。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将根据公司《2022 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持有人的意愿和市场情况决定后续操作。公司员工持股计
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及
股份转让的限制性相关规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和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或转出且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员工
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
(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
期可以延长。
  (三)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份额持有人,且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依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
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
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
(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的授权对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在终止或存续期届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
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处置办法。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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