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集团: 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07 22: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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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长园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长园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
核查后,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含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员工个人业绩考核情况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拟行权的 99 名激励对象符合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公司为 99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行权
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 4,230,000 股,行权价格为 4.97 元/股。公司就本次股票期权
行权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
定。
  二、监事会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的核查
意见
  公司根据《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回购注
销 8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8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 1 名离世激励对象的法定继承人放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不会影响公司
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及本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核查意见
之签字页)
   白雪原          朱玉梅          陈梅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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