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07 21:35:3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
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东联泰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提交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
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审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审阅李启亮先生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其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
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
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李启亮先生作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并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名)
 郑慕强:
 章国政:
 林锦顺: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联泰环保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