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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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贵州振
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贵州振华风
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
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
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
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
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
可出席会议。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
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权
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
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
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
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
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
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
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
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
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
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的议案
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
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不要随意走
动,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震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大声喧哗,对干
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
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
会场。
十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
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10月
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7)。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14 时 0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 238 号公司三楼会
议室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 年 11 月15 日)的
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审议以下议案: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50,0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金额占超
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4.28%。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