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4—08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拟办理可交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登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
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于2021年11月5日完成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
交换公司债券,并于2021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21
方大EB”,债券代码“137129”,发行规模30亿元,期限3年。方大集团已于2024
年11月5日完成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兑付及摘牌工作。
方大集团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辽宁方大
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
债券质押专户”,为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和本息偿付提供担保。鉴于方大集
团已完成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兑付及摘牌工作,方大集团拟于近日向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21方大EB”解除质押手续,将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639,000,000股及孳息20,448,000元
解除质押后划转至方大集团自有证券账户。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方大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1,524,413,321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37.86%,其中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211,908,590股,占持有的公司股份
总数的79.50%。本次解除质押后,方大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572,908,590股,
占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37.58%。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