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三峡旅游 公告编号:2024-091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6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其中,
年 11 月 6 日 9:15-9:25,9:30-11:30 及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6 日 9:15 至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合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98 名,代表
股份 334,485,8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95,431,844 股的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1 名,代表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小组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
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87 名,代表股份 85,316,52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68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中,中小投资者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共 188 名,代表股份 44,081,0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的
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湖北三立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
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1,306,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0496%;反对 3,083,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18%;弃权 95,885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902,049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883%;反对 3,083,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42%;
弃权 95,8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三立律师事务所刘道炎律师、鲁瑶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由此做出的股东大会决
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