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公告编号:2024-65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经纬辉开”)股票
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 年 11 月 4 日、2024 年 11 月 5 日、2024 年 11
月 6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网络通讯、电话及现场
问询的方式,对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
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国祥先生、张秋凤女士签署了《关于天津经纬辉开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董树林先生、张国祥先生、张秋凤女士拟以协
议转让方式向陈建波先生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33,646,804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5.86%。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在协议履行过程中。
除以上事项,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
股权的公告》。公司与卫伟平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受让
卫伟平先生持有的公司参股公司诺思(天津)微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诺
思微”)4.7672%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通过直接、间接方式控制诺思微的股
权将从 17.1125%增加至 21.8797%。
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
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