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恒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
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
相关规定,对浙江恒威相关人员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并报告如下:
一、培训时间
二、培训地点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秀洲区正阳西路 77 号)。
三、参加培训人员
浙江恒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部分中层
管理人员。对于因故通过线上视频接入方式参加培训的人员,保荐机构要求公
司董事会秘书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
四、培训内容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则要求,保荐机
构对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交易与关
联交易、内幕交易等方面的培训。
五、上市公司配合情况及培训效果
在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
训工作的有序进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本次培训,相关人员对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则体系有了更深的了解,有利于浙江恒威管理
层以后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进行对照、运用和学习。本次培训完全按照本保荐机
构的持续督导计划和培训计划进行,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的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王森鹤 张 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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