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9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2024 年 11 月 6 日 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年 11 月 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4 年 11 月 6 日上午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 68 号公司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股东出席的总体 情况:通 过现场和网 络投票的股 东 224 人, 代表股份
人,代表股份 56,436,19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2092%;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222 人,代表股份 49,648,70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538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2 人,代表股份
代表股份 3,038,84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9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1
人,代表股份 1,648,70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48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作了单独计票。本次会议以现场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全部会议议
案,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929,3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534%;
反对 3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92%;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31,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6816%;
反对 3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613%;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