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化股份: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06 12: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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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
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核查方式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等相关文件,并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通过公司(含子公司)内部
公告栏公示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6 日至
或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
出异议。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
(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
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进行了核查。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结
合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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