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2
债券代码:123050 债券简称:聚飞转债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
会议豁免通知期限要求,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关
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参加监事 3 人,其中孙晶女士、马君显先生以通讯
方式参加。符合《公司法》及《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孙晶女士主持。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
回“聚飞转债”的议案》。
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4 年 10 月 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期间,已满足在连
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聚飞转债”当期转股价格(4.77
元/股)的 130%(含 130%),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结合当
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同意行使“聚飞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目前市场情况及自身情况综合考虑,行使 “聚飞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行使“聚飞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关于提前赎回聚飞转债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