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1-06 04: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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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1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
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在公司 15 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九人,实际出席九人(其中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六人)。董事王卓先生、董事徐
阳雪先生、董事崔铭伟先生、独立董事杨鸿雁女士、独立董事李莉女士和独立董
事葛顺奇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张旺先生主持会议,部分
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拟引
入投资者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资产”)实施新一轮
市场化债转股。银河资产拟以货币方式出资 40,000 万元认购泰达环保新增注册
资本 15,320.7573 万元(以工商登记为准),计划投资期限为 36 个月。本次增资
后,公司持有泰达环保股份的比例为 59.3441%,仍为泰达环保的控股股东。
  董事会认为通过本次市场化债转股,有助于进一步降低泰达环保整体资产负
债率,增强流动性,优化融资结构,提升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
持续健康发展能力;通过此次市场化债转股引入银河资产,进一步加强公司与中
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紧密联系,更好的借助其协同优势,实现企业高
质量发展。同意该事项,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在不违
背投资主要条款原则,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对本次市场化债转股相
关的合同/协议、合约(包括增资协议、股东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等所涉及
文件进行必要修改,并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后续相关一切事宜。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实施市场
化债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议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同意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
东大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03)。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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