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港口: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回购公司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06 03: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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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48052.SZ                   债券简称:22 招港 01
债券代码:148877.SZ                   债券简称:24 招港 K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回购公司股份
        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行人)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22 招
港 01”,债券代码 148052)、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24 招港 K1”,债
                 (品种一)
券代码 148877)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
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
则(2023 年修订)》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
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根据发行人近期披露的《招商局港
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招商
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及《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
就下述重大事项予以报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基本情况
  (一)事项背景及原因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
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拟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
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披露《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20 日披露《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
册资本。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披露《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方案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0 日披露的《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招商局
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
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1.5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9,500 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38,9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
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1.50 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
份数量为 619.05 万股至 1,234.92 万股,约占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事项进展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召开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 2024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
   截至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之日,上述回购股份交易尚未实施,发行
人注册资本尚未进行工商变更。
  二、持有人会议安排
  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按照相关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发出关于召
开“22 招港 01”和“24 招港 K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
关注。
  三、影响分析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经营状况稳健,发行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
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22 招港 01、24 招港 K1 的受托管理人,根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
修订)》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
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本次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进展、
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
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
则(2023 年修订)》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
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就发行人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上述情况做出
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
回购公司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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