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港口: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4-11-06 03: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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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招商港口                            股票代码:001872.SZ
债券简称:24 招港 K1                        债券代码:148877.SZ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
   基于对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
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
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披露《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20 日披露《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20 日披露《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招商局港
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
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1.5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9,500 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38,9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
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1.50 元/股计算,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为 619.05 万股至 1,234.92 万股,约占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总股本 2,500,282,481 股的比例为 0.25%至 0.49%,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披露《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
  鉴于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将减少注册资本且累计减资金额低于本期债券发行
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 10%,预计不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债
券持有人权益保护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等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招商局
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
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现定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适用
简化程序召开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
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148877
  (三)证券简称:24 招港 K1
  (四)基本情况:
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5 日
  (四)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4 年 11 月 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
  (六)召开地点:线上
  (七)召开方式:线上
  按照简化程序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倘若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5 个
交易日内(即 2024 年 11 月 12 日前)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快递文件等书面方
式回复受托管理人(详见下文中信证券联系方式)。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
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九)出席对象:
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
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
  (十)中信证券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中信证券大厦 18 层
  联系人:冯源、邱承飞
  联系电话:0755-23835497
  邮编:518048
  邮箱:project_cmport2019@citics.com
   三、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详见附件三)。
   四、表决程序/提出异议程序和效力
  (一)倘若本期债券持有人对上述审议事项有异议的,应于本通知公告之
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即 2024 年 11 月 12 日前)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快递文件
等书面方式回复受托管理人。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
见及审议结果。
  提出异议时具体需准备的文件如下:
供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
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
明文件)。
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委托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
(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
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签名。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将上述材料以及异议函(详见附件二)在异议期内
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快递方式等书面方式送至受托管理人处。逾期送达或未
送达相关证件、证明及异议函的债券持有人,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案
的审议结果。
  (二)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提出异议时,每一张未偿还债券(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拥有一票表决权/异议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异议函均视
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案的审议结果。
  (三)发行人、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其他与本次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
构或个人所持债券没有表决权/提出异议权利,并且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在计算债
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异议函采取记名方式提出异议(详见附件二)。
  (五)异议期届满后,受托管理人根据异议期收到异议函情况,确认债券
持有人会议议案是否获得通过。如若该期间未收到异议函,则视为本次会议已
召开并表决完毕,受托管理人将按照相关规则的约定确定会议结果。
  (六)针对债券持有人所提异议事项,受托管理人将与异议人积极沟通,
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调整相关内容后重新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者终止适用
简化程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于异议
期内提议终止适用简化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将立即终止。
  (七)异议期届满后,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托管理人将按
照约定确定会议结果,并于次日内披露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及见证律师出具的
法律意见书。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使用简化程序,参会人员无需进行出席会议登记。
  (二)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将以公告方式在异议期
结束前发出补充通知。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将在刊登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
通知的同一指定媒体或互联网网站上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六、其他
  无。
  七、附件
  附件一: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
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
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异议函
  附件三: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的通知》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附件一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本单位/本人的代理人参加招商局港口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书签署日起至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本单位/本人对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投同意、
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表决事项                     表决意见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自然人签字/单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期债券张数:
债券持有人名     证券账户号      持有债券名
                              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称          码          称
           合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是(选择“是”则无
   请确认债券持有人是否为以下类型                         否
                              表决权)
或个人。
  本单位/本人已经按照《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 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单位/本人对《关于不
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提出异议,理由如下:
  债券持有人(自然人签字/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
           证券账户号   持有债券名    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
债券持有人名称
             码       称            张)
           合计
                                   年   月       日
   附件三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基于对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
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
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披露《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20 日披露《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20 日披露《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招商局港
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
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1.5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9,500 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38,9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
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1.50 元/股计算,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为 619.05 万股至 1,234.92 万股,约占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总股本 2,500,282,481 股的比例为 0.25%至 0.49%,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披露《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
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
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债券受托
管理人,现根据上述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
明书的相关约定,特提请“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债券持有人审议并表决:因本次注
销股票导致的减资,不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也不要求发
行人提供额外担保。
  以上议案,请各位债券持有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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