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5 证券简称:正弦电气 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相关公告。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7)。根据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劲业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员工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2)。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就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 名激励对象离职、3 名激励
对象因担任公司监事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
结果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预留授予部分,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
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作废限制
性股票 62,280 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作废处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股票,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本次
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项
下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均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归属条
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归属登记等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