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普云农: 国泰君安关于托普云农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06 01:27:2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4)1037 号)同意注册,浙江托普云农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普云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 2,132.0000 万股,并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担任托普云农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4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及托普云农的实际情况,国泰君安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并对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开展了具有针对性的培训,具体培
训内容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并结合上市公司违规案例对
法律法规及各业务规则进行讲解。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托普云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持续督导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情况报
告。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时间:2024 年 10 月 26 日;
  (二)培训地点:托普云农会议室;
  (三)培训方式:现场授课;
  (四)培训人员:保荐代表人刘玉飞;
  (五)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公司实际
控制人等;
  (六)培训内容:本次培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主要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条款进
行了讲解和剖析,介绍了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整体要求、大股东和董监高行为规范、
承诺履行和股份减持、募集资金使用等重点事项和违规案例分析。培训过程中,国
泰君安培训人员解答了公司培训人员咨询的问题。
  二、公司配合情况和培训效果
  对于本次培训,公司及培训对象认真对待,积极参与、配合,培训工作有序进
行并顺利完成。通过本次培训,培训对象对最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有了更深刻
的认识,合规意识进一步加强,对于作为上市公司重要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
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也有了更加准确和深层次的了解。本次培训有利于托普云农进
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刘玉飞                励少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托普云农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