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诚科: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证券之星 2024-11-05 2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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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
               (截至首次授予日)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审核,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管理人员;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韩江龙、成兴明、陶军;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
事、监事。
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确定
对象授予83.20万股限制性股票。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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