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4-042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韩江龙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人。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
议所形成的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董事会认
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4 年 11 月 5 日为首
次授予日,以 25.9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2 名激励对象授予 83.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关联董事韩江龙、成兴明、陶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授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关
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
号:2024-041)。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