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石科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05 19:59:4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目           录
  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二)   14 点 45 分
 会议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 88 号南京翠屏新港假日酒店 4 楼
      VIP1 会议厅
  主 持 人:董事长张建巍先生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二、审议各项议案
  四、与会股东发言及提问
  五、投票表决、计票
  六、宣布表决结果
  七、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
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特制
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予配合。
  二、会议主持人在会议开始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在主持人宣布股东到会情况及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
东授权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现场表决权。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应认
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
正常秩序。
  五、股东需要发言的,需先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
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股东)及持有股份数额。每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每
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2 分钟。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
提问,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尽量控制在 20 分钟以内。对于可能涉及公司商业秘
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公司有权拒绝回答。
  七、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
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
决结果为准。采用现场投票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同意”、“弃权”或“反
对”栏中选择其一划“√”,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及一名见证律师参加
监票和清点工作。
  九、公司不负责安排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一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显示面板及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原项
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45,586.79 万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原项目实际
投入募集资金 19,646.41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本金 25,940.38 万元。
   公司拟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 25,886.79 万元及该项目利息净额 2,155.09 万元
(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具体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银行余额为准),全部投
入光掩膜版制造项目。本次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及其占总筹资额的比例为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冠石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