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 十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1-05 19: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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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71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
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董事 11 人,公司 5 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小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青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深入推进林浆纸一体化战略,进一步提升原料保障能力,公司出资设立控
股子公司福建省青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青山林业”),
该子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设立,目前正处于初创期,相关业务及项目投资等
尚处于前期阶段,部分资金暂时闲置。公司同意青山林业拟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
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以及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
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本次现
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400 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青山林
业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具体方案,以及监事会意见,具体详见2024年11月6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省
青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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