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6 证券简称:益客食品 公告编号:2024-088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已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非交易过户至“江
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
量为 7,015,503 股,故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数调整为 448,979,593 股,按照
分配总额 35,357,127.20 元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每 10 股现金股利
金额调整为 0.787499(每股现金股利=现金股利总额/公司总股本*10)元,即每
股现金股利为 0.0787499 元。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
登记日收盘价-0.0787499 元/股。
注:相关数据如不能除尽,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已获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预案的情况
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公司总股本 448,979,593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数为 7,015,
以公司 441,964,090 股为基数,以现金方式每 10 股派发 0.80 元(含税)现金股
利,派发现金股利 35,357,127.2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待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
案后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生变化;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已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非交易过户至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
份数量为 7,015,503 股,故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数调整为 448,979,593 股,
按照分配总额 35,357,127.20 元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每 10 股现金
股利金额调整为 0.787499 元(含税)。
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
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
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875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注:相关数据如不能除尽,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1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1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11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11 月 5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田立余;董事:陈洪永、刘铸、刘家贵、公丽云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益客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
价。益客食品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
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股东江苏益客农牧投资有限公司、宿迁丰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宿迁久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后,前述价格亦做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山路北侧
咨询联系人:刘会玉
咨询电话:0527-88207929
咨询邮箱:ecolovo@ecolovo.com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