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高速: 关于永续债融资条件调整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1-05 17: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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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4-088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 深高 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 深高 01
债券代码:240067       债券简称:G23 深高 1
债券代码:241018       债券简称:24 深高 01
债券代码:241019       债券简称:24 深高 02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与平安
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资管”)签订了《平安—深高速基础设施债权投资
计划投资合同》
      (“永续债合同”),由平安资管设立“平安—深高速基础设施债权
投资计划”(“投资计划”),将投资计划所募集的资金向本公司进行永续债投资,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与投资计划有关的登记手续完成后,本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按照永续债合同的约定提取人民币 40 亿元。有关事项的详情,可参
阅本公司日期为 2020 年 11 月 19 日和 12 月 4 日的公告。
   近期,本公司与平安资管签订了有关永续债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按照该补充协议的约定,自 2024 年 12 月 4 日起,投资计划的初始利率由 4.6%/
年调整为 3.2%/年;如本公司未行使 10 年赎回权,以本次调整后的初始利率按照
永续债合同约定的利率调整机制进行利率重置,重置后利率上限由 8.6%/年调整
为 7.2%/年;自 2024 年 12 月 4 日至投资计划满 8 年期间内,本公司有权提前不
少于 20 天向平安资管发出书面通知,提前赎回该笔投资计划的全部剩余本金
(“特别赎回权”);如本公司放弃行使本补充协议增加的特别赎回权后,仍有权
行使永续债合同约定的 8 年赎回权和 10 年赎回权。除本公告所披露内容外,永
续债合同的其他主要内容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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