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得装备: 关于联得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1-05 17: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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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公告编号:2024-097
债券代码:123038          证券简称:联得转债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自 2024 年 10 月 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期间,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联得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3.78
元/股)的 130%(即 30.914 元/股)。若在未来触发“联得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
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根据《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
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
款的相关约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
风险。
  一、可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54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开发
行了 2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0,000.00 万元。发行方式采
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深交所
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0,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37 号”文同意,公司 2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
发行结束之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满 6 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4 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
得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5.39 元/股。
   公司已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
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得转债的转股价格已由原来的 25.39 元/股调整为
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
生效。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根据联得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
相关条款,由于本次回购注销数量较少,联得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后未发生变化,仍为 25.29
元/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3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 31,578,947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9.00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599,999,993.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 10,969,538.73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89,030,454.27 元。根据公司
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得转债的转股价
格 已 由 原 来 的 25.29 元 / 股 调 整 为 24.17 元 / 股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的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已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
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得转债的转股价格已由原来的 24.17 元/股调整为
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6 月 7 日
生效。
   公司已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
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得转债的转股价格已由原来的 24.07 元/股调整为
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
生效。
  公司已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
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得转债的转股价格已由原来的 24.06 元/股调整为
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
生效。
  公司已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
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得转债的转股价格已由原来的 23.96 元/股调整为
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
生效。
  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
票登记手续,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以截至 2024 年
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得转债的转股价格
已由原来的 23.81 元/股调整为 23.7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生效。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
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
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
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 2024 年 10 月 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
低于“联得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3.78 元/股)的 130%(即 30.914 元/股)。若在未来触发
“联得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
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根据《募
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联得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以及《募集
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赎回“联得
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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