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4-070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7/1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2,000 万元~4,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93.66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7653%
累计已回购金额 1,798.33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6.10 元/股~23.86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
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33.13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
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 042)和《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 04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截至 2024 年 10 月末,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司当前总股本 122,374,426 股的比例为 0.242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3.86 元/
股、最低价为 20.60 元/股,支付的金额为 6,769,281.32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
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36,588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122,374,426 股的比例
为 0.765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3.86 元/股,最低价为 16.10 元/股,已支付的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983,323.36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