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
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下发的《关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020025 号)(以
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或“问询函”)已收悉。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运达股份”或“发行人”)会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人”或“财通证券”)、发行人会计师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
诚实守信的原则,对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讨论。具体回复如下: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年和 2024 年 1-9 月,报告期各期末是指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和
四舍五入所致。
本回复的内容按如下字体列示: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题的回答 宋体、不加粗
对募集说明书内容的修改、补充以及对回复
楷体、加粗
的修订
对募集说明书内容的引用 楷体、不加粗
问题 1:
期各期,发行人归母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 987.07 万元、4,829.78 万元、
减值准备转回 6,741.48 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 报告期各期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及明细,相关会计处
理是否准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发行人经营业绩是否对
非经常性损益构成重大依赖,发行人 2024 年业绩是否存在大幅下滑风险,如
是,请发行人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 1(1):报告期各期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及明细,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准确,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回复:
一、报告期各期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及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9.04 -114.31 -136.93 -532.32
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
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
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 - 24.93 -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24.91 236.62 100.89 274.66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04 5.40 3.22
小 计 11,703.56 12,185.54 5,587.31 1,232.57
减:所得税费用 1,759.75 1,853.62 825.51 245.50
少数股东损益 - -3.64 -67.9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9,943.81 10,335.57 4,829.78 987.07
报告期各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 987.07 万元、4,829.78 万元、
损益的政府补助,2023 年、2024 年 1-9 月还包括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
减值准备的转回,具体为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中机国能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的转回。具体说明如下:
(一)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报告期各期,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1,487.01 万元、5,593.01
万元、4,848.50 万元和 4,912.04 万元。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虽与日常经营相关,
但不属于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其性质具有不可持续
性和偶发性,公司将其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育政策奖励
其他 812.04
合计 4,912.04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二季度重点工业企业稳进提质奖励预拨资金 1,300.00 临平府纪要〔2023〕14 号
临平区 2022 年工业产值奖励 800.00
项目 金额 说明
临平区财政局重点工业企业“稳经济 促发
展”奖励资金
企服 2023 年三季度重点工业企业“一企一
策”培育政策奖励资金
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营收破百亿奖励 300.00 余开管办〔2020〕77 号
其他 1,098.50
合计 4,848.50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 2019 年度临平区企业培
育财政扶持资金
扶持资金
构奖励资金
国家重点实验室 239.61 递延收益摊入
新能源发电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 200.00 递延收益摊入
收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发展基
金补助项目
其他 846.92
合计 5,593.01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2020 年度科学技术进步
奖奖励资金
国家重点实验室 239.61 递延收益摊入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 年省政府质量奖
奖励资金
杭州市临平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0
年度绿色工厂奖励资金
项目 金额 说明
其他 544.49
合计 1,487.01
(二)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均系公司应收中机国能公司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转回。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与中机国能分别于 2019 年 2 月、2020 年 3 月签订风机销售合同,合同
约定公司 销售中机 国能合计 40 台 2.5MW 风 力 发电机组 ,合同金 额合 计
由于中机国能未能按时支付公司货款,公司于 2021 年 9 月向上海国际仲裁
中心申请仲裁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2021 年 9 月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对该仲裁申
请进行立案。2021 年 11 月 3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同意执行
财产保全,冻结中机国能对应价值的财产,具体冻结方案为:冻结了中机国能
银行账户余额 1,115.63 万元,冻结了中机国能所持有的中机华信诚电力工程有
限公司、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机国能(广西)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中机国能(上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由于中机国能涉诉案件众多,
公司诉讼保全冻结的银行账户余额极小,所冻结中机国能所持的股权拍卖款需
所有债权人按比例清偿。公司预计应收中机国能的款项可收回金额极低,基于
谨慎性考虑,在 2021 年末、2022 年末对此部分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新能源有限公司、代付方签订《四方协议》,约定由代付方代中机国能向公司支
付 1,200.00 万元。在协议签订后,代付方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向公司支付
第 1321 号、第 1322 号)中机国能向公司支付到货款、预验收款以及质保金合
计 13,055.17 万元(扣除此前代付的 1,200.00 万元),另判决公司支付中机国能
账户支付的款项 5,899.14 万元,2023 年 11 月 7 日,公司再次申请执行并收到款
项 114.55 万元。
因此,公司在 2023 年合计转回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7,213.69 万元。
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拍卖、变卖被执行人中机国能公司持有的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涪陵能源公司)的 3.9551%的股权和 2.917%的股权。其中中机国能公司
所持有的 3.9551%的涪陵能源公司股权因无人竞价而流拍,公司同意以物抵债,
该股权作价人民币 4,040 万元交付公司抵偿债务,相关股权已于 2024 年 6 月办
妥产权过户登记。中机国能公司所持有的 2.917%的涪陵能源公司股权于 2024
年 5 月拍卖成功,2024 年 7 月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支付的执行款
费用。
针对上述判决及执行情况,2024 年 1-9 月公司转回针对中机国能公司计提
的资产减值准备 6,741.48 万元。
二、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准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2023 年修订)》,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
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
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通常包括:(1)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2)计入当期
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3)除同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4)单
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5)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
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产生的收益;??(6)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其他符
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包括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
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等,符合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
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符合相关规定,会计处理正确。
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成明细;
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复核公司非经常性损益
各项目明细是否符合非经常性损益的含义,核查公司将其计入非经常性损益是
否正确。
经上述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包括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
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等,符合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
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符合相关规定,会计处理正确。
问题 1(2):发行人经营业绩是否对非经常性损益构成重大依赖,发行人 2024
年业绩是否存在大幅下滑风险,如是,请发行人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回复:
一、发行人经营业绩是否对非经常性损益构成重大依赖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及其占利润总额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11,703.56 12,185.54 5,587.31 1,232.57
其中:应收账款减值准
备的转回
扣除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转 4,962.07 4,971.85 5,587.31 1,232.57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回金额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
性损益净额
利润总额 28,598.83 42,246.94 60,610.28 60,585.99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占利润总
额比重
扣除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转回
金额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利
润总额(扣除应收账款坏账
准备的转回)的比重
报告期各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总额分别为 1,232.57 万元、5,587.31 万元、
额后,公司各期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 1,232.57 万元、5,587.31 万元、
额)的比重分别为 2.03%、9.22%、14.19%和 22.70%。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的金额和占比并不高,2024 年 1-9 月的该项占比提高至 22.70%(2024 年 1-6
月该项占比为 43.36%,三季报占比已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风电机组业务具
有季节性,下半年尤其是四季度销售占比较高,公司下半年利润总额高于上半
年,从 2021 年至 2023 年度上下半年利润分布情况也可以看出这一点。因此,
鉴于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转回具有偶发性,全年来看,
预计 2024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会较上半年显著降低。公司经营
业绩对非经常性损益不存在重大依赖。
单位:万元
类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上半年 862,798.89 —— 703,477.36 37.57% 677,565.73 38.98% 500,830.80 30.99%
营业
下半年 —— —— 1,169,195.20 62.43% 1,060,823.19 61.02% 1,115,294.52 69.01%
收入
全年合计 —— —— 1,872,672.56 100.00% 1,738,388.93 100.00% 1,616,125.32 100.00%
上半年 16,073.84 —— 14,620.48 34.61% 28,410.59 46.87% 11,886.85 19.62%
利润
下半年 —— —— 27,626.46 65.39% 32,199.69 53.13% 48,699.13 80.38%
总额
全年合计 —— —— 42,246.94 100.00% 60,610.28 100.00% 60,585.99 100.00%
注:上表中,2022 年,公司下半年利润总额占全年比例小于其他年度,主
要原因是公司 2022 年末逾期应收账款金额增长较快(同比增长 101,589.29 万
元),导致 2022 年全年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 40,905.90 万元,而 2022 年 1-6
月该项金额为 7,061.28 万元。受此影响,2022 年下半年利润总额占全年比重为
二、发行人 2024 年业绩是否存在大幅下滑风险,如是,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相关风险
(一)2024 年 1-9 月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已扭转下滑,实现同比增长
受毛利率下降的影响(由 2023 年 1-6 月的 16.91%下降到 2024 年 1-6 月的
降 47.68%。2024 年 1-6 月,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变化并不大,但扣非后归母净
利润降幅较大,两者的差异主要在于公司因收回了对中机国能的应收账款,合
计转回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6,741.48 万元,该笔收益计入非经常性收
益。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已扭转下滑,实现同比增长。2024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
增长 6.25%;扣非归母净利润为 16,736.68 万元,同比增长 8.62%。
单位:万元
同比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1-9 月 变动比率
变动额 影响额 计算过程
净利润 26,684.85 25,426.74 1,258.11 4.95% —— ——
其中: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 26,680.49 25,111.89 1,568.59 6.25% —— ——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 16,736.68 15,408.11 1,328.56 8.62% —— ——
母公司股东的
同比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1-9 月 变动比率
变动额 影响额 计算过程
净利润
营业收入变化额
营业收入 1,392,863.83 1,123,193.19 269,670.64 24.01% 38,711.93 *2024 年 1-9 月
毛利率
毛利率变化额
毛利率 14.36% 15.72% -1.37% —— -15,333.75 *2023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期间费用 164,477.19 139,711.30 24,765.89 17.73% -24,765.89 ——
信用减值损失 14,711.09 20,812.61 -6,101.51 -29.32% 6,101.51
其他收益 11,398.99 11,380.21 18.79 0.17% 18.79
(二)2024 年全年业绩情况的分析
如前所述,2024 年 1-6 月,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变化不大,但扣非后归母
净利润降幅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当期毛利率同比下降。细分来看,2023 年 1-
别为 16.91%、11.17%和 11.05%,即,2024 年 1-6 月公司最主要的风电机组销
售业务的毛利率已企稳。2024 年 1-9 月,公司剔除新能源电站转让业务后的毛
利率为 11.80%,较 2024 年 1-6 月数据(11.05%)略有增长。2024 年 1-9 月,
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的增长也得益于毛利率的企稳。
收入方面,2024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总额同比增长 24.01%,根据公司目
前在手订单的排产情况和产品价格,公司 2024 年的销售规模将较上年增长。基
于谨慎性原则,2024 年 10-12 月的营业收入取去年同期数值 749,479.37 万元,
而毛利率按上半年数值取 11%。
按前述情形测算,公司 2024 年的毛利总额约为 282,392.00 万元,较 2023
年的 256,522.74 万元增长。
而公司最近几年在业务规模较大后,各项业务指标的波动已较平稳,目前
来看,其他收益、投资收益、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期间费用等科目
与 2023 年差异不大。因此,2024 年全年的业绩较上年大幅下滑的可能性小。
需要说明的是,公司关于 2024 年业绩情况的测算仅为在当前社会、经济、
行业、市场环境下,结合现阶段自身情况并参考一般的收入、成本、费用、利
润等计算方式所进行的初步估算,未考虑宏观、行业或发行人自身可能出现的
其他不确定性风险、不确定因素、不可抗力或导致实际财务数据与本回复测算
中数据存在重大偏离的其他事项,本回复中相关测算内容均不构成盈利预测,
亦不属于发行人对于未来阶段盈利情况的任何承诺,投资者不应该据此进行决
策。
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析发行人经营业绩对非经常性损益是否构成重大依赖;
析发行人 2024 年半年报业绩下滑的原因;
入金额;结合发行人 2023 年上半年、2023 年下半年、2024 年上半年、2024 年
三季报财务数据分析发行人 2024 年下半年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同时结合发行人
下半年新能源电站转让业务毛利额的确认情况等,测算发行人 2024 年的业绩是
否存在大幅下滑风险;
险。
经上述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认为:鉴于发行人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转回具有偶发性,发行人经营业绩对非经常性损益不构
成重大依赖。发行人 2024 年业绩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较低。
问题 2: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发出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 468,321.25 万元、
龄超过一年的情形。发行人发出商品余额以及占风电机组收入比例明显高于同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公司发出商品余额以及占风电机组收入比例明显
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特征,是否存在跨期
调节收入情形;(2)公司各期末发出商品中是否存在未签订销售合同的情形,
如存在,请说明该情形下发出商品的金额、占比及库龄情况,未签订销售合同
发出商品的合规性以及是否符合行业惯例;(3)对于已签订销售合同的长库龄
发出商品,长期未获客户验收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存在产品毁损或质量纠纷
问题,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4)各期末发出商品的盘点程序是否执行
到位,发出商品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 2(1):公司发出商品余额以及占风电机组收入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可比
上市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特征,是否存在跨期调节收入情形;
回复:
一、公司发出商品余额较高的原因
公司风电机组产品由机舱、轮毂和桨叶构成(齿轮箱、发电机组等零部件
装配在机舱、轮毂中),简称“三大件”,其中机舱、轮毂在公司工厂处完成装
配后发运至业主风电场,桨叶则从供应商处直接发运至业主风电场。公司将已
发送至业主风电场的三大件列入发出商品核算,期末余额包含未成套到货的三
大件,或已成套尚待客户验收的三大件。报告期内,除机舱、轮毂和桨叶外,
有部分项目的塔架也由公司供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余额较大,主要原因如下:
架。机舱、轮毂、桨叶三大件的生产和发运时间难以同步,并且整个运输过程
耗时较长,三大件到货时间并不一致,因此项目现场三大件不齐套的现象较为
普遍。
根据统计,报告期各期末,已发往项目现场因不齐套而不满足交付验收条
件的发出商品金额分别为 242,457.36 万元、186,123.83 万元、252,374.50 万元以
及 223,871.48 万元,占发出商品比例分别为 51.77%、47.20%、46.81%以及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成套的发出商
品金额
不成套的发出
商品金额
发出商品金额 411,781.50 100.00% 539,176.17 100.00% 394,322.13 100.00% 468,321.25 100.00%
商品金额高。
较多。
风电机组安装需要租赁大型吊装设备,费用高。因此,业主要求风电机组
的吊装过程保持连续,减少停工待料的情形。这就需要项目现场一个安装批次
的风电机组到货数量较多。公司风电机组单台金额大、在执行项目数量较多,
导致期末发出商品金额较大。
大,而一批货的验收时间本来就长,还与付款义务挂钩,年末业主往往难以及
时完成验收。2024 年 9 月末,随着公司已发货风电机组的交货,期末发出商品
余额较 2023 年末略有下降,期末余额仍较高的原因系下半年是交货高峰,公司
在 9 月末的在执行项目数量较多。
货进度慢有关,其中主要有 2 个项目,其对应的发出商品在 2023 年末的金额为
因此暂停了机组的验收流程。该安全事故的原因初步判断为风机塔筒弯折所致。
塔筒的供应和安装都为第三方公司,与公司无关,公司未因该事件受到任何行
政处罚。但该事件的发生影响了公司产品的交货验收进度;(2)后一个项目位
于内蒙古,2023 年底因当地降雪量大、气温低导致交货验收工作推迟。
二、发出商品占风电机组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出商品余额及占风电机组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发出商品余额 411,781.50 539,176.17 394,322.13 468,321.25
风电机组收入 1,076,804.54 1,601,045.06 1,631,743.72 1,572,629.27
发出商品占风电机组收入比例 38.24% 33.68% 24.17% 29.78%
成套发出商品占风电机组收入比例 21.59% 17.91% 12.76% 14.36%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原材料”“发出商品”“库存商品”或“产成品”
的核算内容各不相同。如价值量大的零部件桨叶(桨叶占风电机组成本的比重
约为 30%,一台 5MW 机组的桨叶价值可达 200 余万元)在采购后一般直接发送
至业主施工现场,公司因采购的桨叶无需进一步加工、生产,将桨叶通过发出
商品核算。同行业公司中有自产桨叶,推测将桨叶在原材料、在产品科目核算。
此外,金风科技和电气风电账上无发出商品,仅有库存商品或产成品。公司账
上仅有发出商品,无库存商品。鉴于此,以下在对比分析可比上市公司发出商
品情况时,将原材料、在产品、发出商品、库存商品一同考虑。
因可比上市公司 2024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中未披露存货构成情况,以下在
对比时,以 2021 年至 2024 年 1-6 月数据作为对象进行分析。
商品、库存商品或产成品的账面余额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原材料 692,293.98 448,041.67 406,494.96 203,809.75
在产品 88,822.09 161,899.59 193,967.81 111,644.63
发出商品 - - - -
金风科技
库存商品 409,991.40 265,373.64 185,165.43 139,047.56
风机及零部件销售收入 1,276,767.73 3,293,706.95 3,260,245.86 3,993,208.23
前述相关存货/风机收入占比 93.29% 26.58% 24.10% 11.38%
原材料 271,030.96 217,954.01 195,010.37 125,595.04
在产品 64,727.16 71,784.30 101,771.08 104,574.33
明阳智能
半成品 6,853.04 8,809.59 4,724.02 5,494.32
发出商品 284,187.47 154,349.84 170,701.97 651,708.24
公司名称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库存商品 244,854.09 255,596.55 303,260.49 75,212.23
风机及相关配件销售收入 2,351,678.48 2,280,681.60 2,524,734.00
(注)
前述相关存货/风机收入占比 73.89% 30.13% 34.00% 38.13%
原材料 137,136.13 137,533.38 130,495.03 129,563.11
在产品 38,415.14 20,874.95 10,243.91 54,679.29
发出商品 - - - -
电气风电
库存商品、产成品 104,933.36 30,497.33 45,345.01 236,408.97
风机及零部件销售收入 958,181.08 1,167,077.49 2,357,597.78
(注)
前述相关存货/风机收入占比 230.21% 19.72% 15.94% 17.84%
原材料 86,028.80 53,963.80 73,111.20 57,304.39
在制及半成品 22,946.70 16,544.30 5,388.30 3,816.33
发出商品 79,028.20 49,777.90 42,301.60 57,827.78
三一重能
库存商品、产成品 57,521.10 37,452.10 42,588.30 32,990.23
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收入 491,664.80 1,193,726.80 1,014,595.92 886,135.93
前述相关存货/风机收入占比 49.94% 13.21% 16.10% 17.15%
原材料 129,401.90 105,083.30 104,914.33 94,368.76
在产品 7,181.04 85,529.97 100,109.79 48,671.44
发出商品 518,105.08 539,176.17 394,322.13 468,321.25
运达股份
库存商品 3,979.98 - - -
风电机组销售收入 648,208.35 1,601,045.06 1,631,743.72 1,572,629.27
前述相关存货/风机收入占比 101.61% 45.58% 36.73% 38.88%
注:1、公司剔除 2023 年末 2 个交货进度慢的项目,2023 年该比例降低为 36.57%。
以营业收入替代分析。
比上市公司,仅与明阳智能较为接近,主要原因是:
有部分零部件自产。自产零部件可以根据生产计划和需求来调整生产量,从而
更精准的控制库存水平。而外购零部件需要根据供应商的生产和交付周期、零
部件市场供需形势安排供货、库存,供货可控性相对低,同等情况下需要的备
货量更高。
工条件,对发货台数进行严格控制。2024 年起,公司基于以往经验,制定了机
组发货政策,对发货条件进行明确规定,要求业主施工现场一个吊装作业面的
发货机组数量总体控制在平均 4 台(吊一台,备三台)。而在以前年度,一个吊
装作业面的发货量存在 6、7 台,甚至更高的情形。
更多。在同行业公司中,发行人早期的经营以南方山地风场项目为特色。每个
风电场要保证作业的连续性要维持一定的风机数量,这样同样容量下,几个小
规模风场的现场风机总量会大于一个大规模风电场的现场风机储备量。如 2023
年末,公司处于发货阶段在执行的项目约 130 个,假设一个项目 4 台发出商品,
按照 6MW 机组 1,000 万元/台左右(考虑部分项目含塔价)粗略测算,发出商
品将约 52 亿元。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未披露单一风电场规模方面的信息。按照行业惯例,
小规模风电场是指单项目容量不超过 5 万千瓦的风电场。报告期各期,公司 5
万千瓦以下的项目数量占比分别为 54.43%、48.97%、34.29%和 26.73%,占比
较高。2023 年、2024 年 1-9 月,“三北”地区的大基地项目成为行业内各公司
的重要新增市场,发行人的大基地项目也增加,该比例才有所降低。
单位:个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当期销售涉及的项目总数量(已实现销售
的口径,不同于上文的发货口径)
此外,如本题前文所述,报告期公司因发往项目现场的“三大件”不齐套
而不满足交付验收条件的发出商品金额占比分别达到 51.77%、47.20%、46.81%
以及 45.63%。尤其桨叶的价值量大,发行人的桨叶完全外购,供货进度可控性
相对低,容易因不成套形成较大金额的发出商品。因此,公司因零部件完全外
购, “三大件”到货时间不一致的金额较大,也为发行人的发出商品占销售收
入比例比同行业公司高的原因之一。
三、是否存在跨期调节收入的情形
(一)公司风电机组产品在取得客户的验收凭证时确认收入
公司风电机组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产品收入确认
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购货方开具验收
单,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
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公司风电机组产品在交货
后取得客户验收单据时确认收入。
(二)公司发出商品不存在跨期调节情形
况良好,到货时间与验收确认时间不存在重大异常。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金额前十大项目的成套到货金额分别为
末成套发出商品总额的比例为 34.84%、54.02%、39.85%和 48.37%。以下为相
关项目成套机组的到货时间和期后收入结转时间。见下表:
(1)2024 年 9 月末公司发出商品前十大项目到货及期后结转情况
因本回复的签署日距 2024 年 9 月末间隔较短,未统计 2024 年 9 月末公司
发出商品前十大项目的期后结转情况。
单位:万元
成套发出
所属集团 发出商品余 成套 期后收入结转
项目 成套金额 到货时间 商品期后
属性 额 数量 时间
结转金额
项目一 央企 44,073.86 64 38,228.99 —— ——
小计 64 套
项目二 央企 20,877.14 25 15,556.97 2024 年 6 月到货 8 套; —— ——
小计 25 套
项目三 民营企业 15,948.13 16 9,616.85 2024 年 8 月到货 2 套; —— ——
成套发出
所属集团 发出商品余 成套 期后收入结转
项目 成套金额 到货时间 商品期后
属性 额 数量 时间
结转金额
小计 16 套
项目四 央企 15,543.84 16 15,122.72 2024 年 8 月到货 3 套; —— ——
小计 16 套
项目五 央企 12,002.64 - - 无成套设备到货 —— ——
项目六 民营企业 10,737.25 9 7,657.37 2024 年 9 月到货 7 套 —— ——
小计 9 套
地方国有 2024 年 9 月到货 1 套;
项目七 9,912.86 1 1,145.22 —— ——
企业 小计 1 套
项目八 央企 9,715.49 9 2024 年 8 月到货 3 套; —— ——
小计 9 套
项目九 外企 9,404.77 7 7,455.67 —— ——
小计 7 套
项目十 央企 9,506.40 6 5,027.99 2024 年 4 月到货 2 套; —— ——
小计 6 套
合 计 157,722.38 108,291.67 ——
(2)2023 年末公司发出商品前十大项目到货及期后结转情况
单位:万元
成套发出商
项目名 所属集团 发出商品余
成套数量 成套金额 到货时间 期后收入结转时间 品期后结转
称 属性 额
金额
项目一 央企 32,711.57 32 24,633.89 2023 年 11 月到货 20 套 2024 年 7 月结转 12 套; 24,633.89
小计 32 套 小计 32 套
项目二 央企 32,657.51 41 27,338.26 27,338.26
小计 41 套
项目三 央企 30,346.13 36 26,262.68 26,262.68
小计 36 套
项目四 民营企业 25,817.91 22 16,917.45 2023 年 12 月到货 21 套 2024 年 4 月结转 12 套 16,917.45
小计 22 套 小计 22 套
项目五 央企 20,529.07 5 5,678.17 5,678.17
小计 5 套 小计 5 套
成套发出商
项目名 所属集团 发出商品余
成套数量 成套金额 到货时间 期后收入结转时间 品期后结转
称 属性 额
金额
项目六 央企 18,730.07 15 13,455.07 2023 年 12 月到货 13 套 13,455.07
小计 15 套
小计 15 套
央企参股
项目七 18,080.56 - - 无成套设备到货 —— ——
公司
地方国有
项目八 13,927.32 - - 无成套设备到货 —— ——
企业
地方国有
项目九 13,914.87 - - 无成套设备到货 —— ——
企业
地方国有
项目十 12,985.20 - - 无成套设备到货 —— ——
企业
合计 219,700.21 114,285.52 114,285.52
(3) 2022 年末公司发出商品前十大项目到货及期后情况
单位:万元
成套发出商
项目名 所属集团 发出商品余
成套数量 成套金额 到货时间 期后收入结转时间 品期后结转
称 属性 额
金额
项目一 央企 44,426.55 35 27,661.29 2023 年 4 月结转 4 套; 27,661.29
小计 35 套
小计 35 套
项目二 央企 24,962.56 19 15,046.70 2022 年 11 月到货 6 套; 2023 年 3 月结转 7 套; 15,046.70
小计 19 套
项目三 央企 23,447.13 25 19,278.00 2022 年 12 月到货 14 套 19,278.00
小计 25 套
小计 25 套
项目四 央企 17,550.57 18 14,400.02 14,400.02
小计 18 套 2023 年 4 月结转 5 套;
小计 18 套
项目五 民营企业 20,668.57 6 5,226.21 5,226.21
小计 6 套 小计 6 套
项目六 央企 16,475.54 17 10,888.46 2022 年 11 月到货 7 套; 10,888.46
小计 17 套
小计 17 套
项目七 央企 12,794.95 2 1,776.44 1,776.44
小计 2 套 小计 2 套
项目八 央企 11,892.36 7 7,104.04 2022 年 12 月到货 5 套 2023 年 3 月结转 1 套 7,104.04
小计 7 套 小计 7 套
项目九 央企 10,424.07 12 8,997.16 2022 年 12 月到货 7 套 2023 年 4 月结转 4 套 8,997.16
小计 12 套 小计 12 套
项目十 央企 9,244.66 3 2,082.00 2,082.00
小计 3 套 小计 3 套
合计 191,886.96 112,460.32 112,460.32
(4)2021 年末公司发出商品前十大项目到货及期后情况
单位:万元
所属集团 发出商品 成套发出商品
项目名称 成套数量 成套金额 到货时间 期后收入结转时间
属性 余额 期后结转金额
项目一 民营企业 27,648.15 32 26,312.05 2021 年 11 月到货 5 套; 26,312.05
小计 32 套
小计 32 套
项目二 央企 22,541.15 14 8,890.60 8,890.60
小计 14 套 小计 14 套
所属集团 发出商品 成套发出商品
项目名称 成套数量 成套金额 到货时间 期后收入结转时间
属性 余额 期后结转金额
项目三 民营企业 12,161.52 - - 无成套设备到货 —— ——
项目四 央企 11,483.85 - - 无成套设备到货 —— ——
项目五 央企 10,974.07 14 9,341.66 2021 年 12 月到货 13 套 9,341.66
小计 14 套
小计 14 套
项目六 央企 10,434.86 9 8,552.76 2021 年 12 月到货 6 套 8,552.76
小计 9 套
小计 9 套
项目七 央企 10,026.14 6 3,655.25 3,655.25
小计 6 套 小计 6 套
项目八 央企 9,844.86 7 4,351.09 2021 年 12 月到货 6 套 4,351.09
小计 7 套
小计 7 套
项目九 民营企业 9,653.81 17 8,710.99 8,710.99
小计 17 套
地方国有 2021 年 10 月到货 6 套; 2022 年 2 月结转 15 套
项目十 9,416.72 15 8,873.24 8,873.24
企业 2021 年 11 月到货 5 套 小计 15 套
小计 15 套
合计 134,185.13 78,687.64 78,687.64
根据上表,公司发出商品期后结转情况良好,到货时间与验收确认时间不
存在重大异常。且报告期各期,公司成套产品的到货时间与期后收入结转时间
间隔无明显变化,不存在某期内异常变短或异常变长的情形。
部分项目的成套产品到货时间与验收时间间隔较长,主要原因如下:
(1)一批货物的验收在业务内部审核流程本来就长,还与付款义务挂钩,
年末业主往往难以及时完成验收等因素影响。
(2)部分客户较为强势,其为简化流程手续,要求针对项目进行整体验收,
或分为 2 个左右的批次验收,不对现场的发出商品按照到货情况分批次进行验
收。
但总体来看,公司的成套发出商品基本在 3-6 个月内完成验收确认收入,
公司发出商品期后结转情况良好,到货时间与验收确认时间不存在重大异常。
程严格,配合发行人调节项目验收进度的可能性较低。
度也并不大,这也反映公司跨期调节收入可能性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发出商品余额 411,781.50 539,176.17 394,322.13 468,321.25
其中:成套发出商品 223,871.48 286,801.67 208,198.30 225,863.89
风电机组收入 1,076,804.54 1,601,045.06 1,631,743.72 1,572,629.27
度缓慢,导致发出商品余额偏高。扣除这两个项目后,2023 年末成套发出商品
余额为 235,905.10 万元,2021 年-2024 年 9 月末,公司成套发出商品规模保持
稳定,对收入影响较小。
综上,公司发出商品不存在跨期调节收入的情形。
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出商品余额情况,访谈发行人的交付部门人员,了解发行人发出商品余额占比
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特征;
到货数量、到货金额、到货时间以及期后验收情况,分析发行人是否通过发出
商品跨期调节收入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场不齐套导致不满足交货条件的情形较为普遍,相关发出商品金额较大。同时
风电机组单台价值较高、项目现场连续施工对待安装产品最低数量的要求以及
业主对风电机组的验收流程较慢等原因也导致公司发出商品余额较高。公司发
出商品占风电机组收入高于同行业公司,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链结构、对发出
商品的管理力度以及公司小规模风场占比较高等方面的差异。公司发出商品余
额占比较高具有合理性;
后结转情况、客户严格的验收流程控制、公司报告期各期末成套发出商品的余
额变动情况等可以看出,公司不存在跨期调节收入的情形。
问题 2(2):公司各期末发出商品中是否存在未签订销售合同的情形,如存在,
请说明该情形下发出商品的金额、占比及库龄情况,未签订销售合同发出商品
的合规性以及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回复: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业务以风电机组销售为主。随着近几年风电行业的快
速发展,发行人的后市场运维业务也开始起步,报告期内该类业务发出商品余
额分别为 0 万元,0 万元、5,142.66 万元和 7,133.66 万元,占发出商品总额的
比例分别为 0%、0%、0.95%和 1.51%。
公司的风电机组业务采用“订单制”。根据招投标签订的合同,在与客户
沟通项目的供货进度后,制定生产计划、安排生产,完工后发货。因此,公司
的风电机组业务的发出商品不存在未签订销售合同的情形。
公司目前规模尚小的后市场运维业务存在少数发出商品但未签订销售合同
的情形。后市场运维业务中,存在一些时间紧迫的情形(如风机抢修),为提
高客户满意度,公司会根据项目需要,在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先行发货。但相
比风机销售业务,这类后市场抢修业务的规模非常小,对应的发出商品余额自
然也很低。因此,公司后市场业务中发出商品中存在未签订销售合同的情形,
但金额小、占比低。
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合同的情形;
解发出商品中是否存在未签订销售合同的情形。
经上述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风电机组业务相关的发出商品不存在未签订销售合
同的情形。公司后市场服务在运维时间紧迫时,发出商品中存在未签订销售合
同的情形,但该项金额很小,符合行业惯例。
问题 2(3):对于已签订销售合同的长库龄发出商品,长期未获客户验收的原
因和合理性,是否存在产品毁损或质量纠纷问题,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一、公司长库龄发出商品长期未获客户验收的原因,是否存在产品毁损或
质量纠纷问题
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公司库龄为 1 年以上的发出商品金额为 49,581.67 万
元,相关项目均已签订销售合同。前十大长库龄发出商品项目金额为
单位:万元
对应项目是
发出商品- 发出商品-
所属集团 期末发出商 否存在产品
项目名称 库龄 1 年 库龄 1 年以 长期未结转的原因
属性 品余额 毁损或质量
以上 内
纠纷问题
项目前期因征地手续未办妥、
现场阻工等导致项目停滞;
项目一 央企 6,662.37 - 6,662.37 不存在
工,已开始推进开箱验收工作
业主方土地征收手续未办妥,
项目二 央企 6,456.51 - 6,456.51 不存在
项目暂停
地方国有 业主方土地手续未办妥,业主
项目三 6,451.22 - 6,451.22 不存在
企业 方相关程序仍在推进中
业主方土地征收手续未办妥,
项目四 央企 5,810.45 18.07 5,828.52 不存在
项目停滞
业主方土地征林地手续未完
成,短期内无复工希望。项目
项目五 民营企业 3,269.62 - 3,269.62 不存在
总包方计划先将资源投入湖南
常德桃源项目
业主方资金困难,项目停滞,
项目六 民营企业 2,531.99 - 2,531.99 公司已起诉要求解除销售合 不存在
同,相关设备调往其他项目
前期因业主方资金问题停工,
项目七 央企 2,525.46 33.66 2,559.12 不存在
目前项目已陆续开始复工
项目前期因征地手续未办妥、
现场阻工等导致项目停滞;
项目八 央企 2,435.56 152.79 2,588.35 不存在
工,已开始推进开箱中
项目道路损坏需要重修,待道
项目九 央企 2,385.52 363.99 2,749.50 不存在
路重修后继续推进项目验收
对应项目是
发出商品- 发出商品-
所属集团 期末发出商 否存在产品
项目名称 库龄 1 年 库龄 1 年以 长期未结转的原因
属性 品余额 毁损或质量
以上 内
纠纷问题
项目正常进行中,前期发货主
项目十 民营企业 2,202.67 - 2,202.67 要为锚栓,尚未供货主机、轮 不存在
毂等大部件
其他 —— 8,850.30 45,922.69 54,772.99
合计 49,581.67 46,491.20 96,072.87
根据上表,公司有部分发出商品库龄超过一年,主要原因是对应项目因业
主手续、土建建设进度、资金筹集进度低于预期,导致项目进展较慢,其中有
较多项目与业主土地手续办理进度较慢有关。现对该原因具体说明:
风电场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建设用地和临时用地,其中风电机组基础机位
建设涉及建设用地,需要办理建设用地报批和土地出让手续;项目施工过程中
临时搭建的吊装平台、运输道路、风电机组设备堆放场地涉及临时用地,需要
办理林地等占用手续,无需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在风电场建设实践中,行业
内普遍存在边建设边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法》第十九条规定“项目核准后 2 年内不开工建设的,项目原核准机构可按
照规定收回项目”,因此风电项目公司须在取得开发建设指标之日起 2 年内开
工建设。同时,因项目投资额大,部分项目为当地基建的重点项目,项目所在
地的政府也鼓励企业在取得批准文件后尽快开工建设。
等审批流程本来就长,而风电项目一般涉及农地、林地的征收,部分还涉及文
物古迹调查、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查等,手续上更为复杂,导致风电场风机
的最终选址过程较长并存在一定变化。
因此,尽管风电项目一般位于偏僻的荒地,除了用于建设风电场,很少存
在其它更高价值的利用方式,一般不会出现不能取得土地证的情形,但若业主
方未能及时完成一些环节的审批手续,会影响项目的施工进度,从而影响公司
风电机组的交货验收进度。
综合来看,项目停滞原因与公司无关,不存在产品毁损或质量纠纷问题。
二、长库龄发出商品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公司库龄 1 年以上的发出商品金额为 49,581.67 万元。
报告期内,除亏损合同计提外,公司对长库龄发出商品未计提其他减值准备。
公司相关减值准备计提充分,理由如下:
(一)发出商品毁损、灭失风险较小
(1)风电机组本身为野外工作环境,现场运行条件恶劣,且机组设计使用
寿命为 20 年。在交货前风电机组因露天存放产生的保养成本低、毁损风险小。
(2)发出商品存放现场远离人口密集地区,且相关机舱、轮毂、叶片超高、
超重、超长,运输时还需要特种车辆,在到达风场后人为原因发生毁损、被盗
的风险本身就很低。
和保存过程中产生的毁损、灭失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仅 2023 年发生 1 起电缆被盗以及在被盗过程中导致叶片被
电缆剐蹭的情形,涉及的金额共计约 21 万元左右,金额很小。
(二)发出商品对应销售合同客户解约的可能性较低
报告期内,发出商品不存在客户解约的情形。业主对公司的发出商品解约
的可能性很低,具体原因如下:
(包括经济性方面)。在此之前,业主已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地表文物古迹
调查、环评批复、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审查、规划选址、规划调查、建设用
地预审等一系列批复。后续项目推进具有稳定预期。
至部分机位。在公司发货时,业主投入成本已较高,业主对发出商品解约的可
能性低。并且按照销售合同约定,在公司将风电机组发货至客户现场时,若客
户解约,需要赔偿公司相关损失。
建后取消合同的可能性较低。
报告期内,除因微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网科技”)怠于支付长兴
岛项目风电机组货款,公司起诉微网科技,法院判决销售合同解除、微网科技
返还设备外,公司不存在发出商品客户解约的情形。
(三)即使长库龄发出商品对应的客户与公司解约合同,相关的风电机组
也可以用于公司自营风电场或用于后市场业务(运维业务)。
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公司控股的在建的风电场项目容量 985.00MW、公司
控股的已核准未开工的风电场容量为 2,883.20MW。若长库龄发出商品对应的客
户与公司解约合同,相关的风电机组也可以用于公司自营风电场。除此之外,
相关机组也可以用于公司的后市场业务。
(四)公司长库龄发出商品项目已预收货款金额较高,公司对客户具有较
大主动权
对于超过一年的长库龄发出商品,公司已预收的货款金额普遍较高,大部
分项目能覆盖 70%以上发出商品的价值(综合来看,可以覆盖 85%),具体情况
见下表。销售合同规定,对于公司按照客户要求排产的风电机组,客户在取消
采购或变更机型时需要赔偿公司相关损失。因此,在公司对客户存在较高的预
收款时,公司要求客户赔偿的主动权较大。
单位:万元
预收金额
发出商品 项目已预 对应项目是否存
所属集团 发出商品-库 期末发出 占期末发
项目名称 -库龄 1 年 收金额 在产品毁损或质
属性 龄 1 年以上 商品余额 出商品余
以内 (含税) 量纠纷问题
额比例
项目一 央企 6,662.37 - 6,662.37 2,545.96 38.21% 不存在
项目二 央企 6,456.51 - 6,456.51 6,360.00 98.51% 不存在
地方国有
项目三 6,451.22 - 6,451.22 5,736.78 88.93% 不存在
企业
项目四 央企 5,810.45 18.07 5,828.52 1,339.34 22.98% 不存在
项目五 民营企业 3,269.62 - 3,269.62 3,000.00 91.75% 不存在
项目六 民营企业 2,531.99 - 2,531.99 - - 不存在
预收金额
发出商品 项目已预 对应项目是否存
所属集团 发出商品-库 期末发出 占期末发
项目名称 -库龄 1 年 收金额 在产品毁损或质
属性 龄 1 年以上 商品余额 出商品余
以内 (含税) 量纠纷问题
额比例
项目七 央企 2,525.46 33.66 2,559.12 1,850.00 72.29% 不存在
项目八 央企 2,435.56 152.79 2,588.35 2,023.80 78.19% 不存在
项目九 央企 2,385.52 363.99 2,749.50 1,000.00 36.37% 不存在
项目十 民营企业 2,202.67 - 2,202.67 - - 不存在
其他 —— 8,850.30 45,922.69 54,772.99 58,491.26 106.79%
合 计 49,581.67 46,491.20 96,072.87 82,347.14 85.71%
综上,公司相关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收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存在产品毁损或质量纠纷问题;
及相关机组的用途、对应项目的预收款,核查长库龄发出商品相关减值准备计
提是否充分。
经上述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公司有部分发出商品库龄超过一年,主要原因是对应项目因业主手续、土
建建设进度、资金筹集进度低于预期,导致项目进展较慢。项目停滞原因与公
司无关,不存在产品毁损或质量纠纷问题。公司与发出商品相关的减值准备计
提充分。
问题 2(4):各期末发出商品的盘点程序是否执行到位,发出商品相关内部控
制制度是否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
回复:
一、期末发出商品的盘点程序是否执行到位
(一)公司发出商品盘点情况
发出商品为公司存货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公司依
据出入库单对存货(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进行系统登
记和卡片管理,并定期实地盘点实物,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根据公司制
度,交付中心负责现场成品机组(即发出商品)、物料的收发、保管、防护和盘
点工作;财务资产部负责存货核算业务及对相关存货管理的监督。
公司针对发出商品盘点的具体规定如下:(1)日常盘点:交付中心项目管
理部协同各区域经理、项目现场经理等针对风场现场的机舱、轮毂以及叶片每
周开展实物盘点工作,记录到货情况、开箱情况、吊装情况等各个阶段数据,
并抄送相关部门流转相关信息。(2)每年度终了,公司会联同外部审计对存货
进行盘点。财务部门定期对相关数据进行账实核查,追踪差异原因,保证账实
一致。
针对项目现场的主机、轮毂以及叶片,交付中心项目管理部协同各区域经
理、项目现场经理等针对风场现场的机舱、轮毂以及叶片每周开展实物盘点工
作,记录到货情况、开箱情况、吊装情况等各个阶段数据,并抄送相关部门流
转相关信息。年度终了,财务部和业务部门会联同外部审计对存货进行盘点,
盘点比例一般在 30%-50%左右。
公司发出商品盘点程序执行到位。
(二)会计师年审监盘情况
会计师对公司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的发出商品进行了监盘,
包括了解公司的发出商品盘点制度、盘点计划、盘点流程;观察盘点的具体执
行情况,监盘程序如下:
确保发出商品存放地点清单的完整性;
盘点计划、盘点流程,观察公司盘点人员的盘点过程,是否按照盘点计划执行,
并准确记录存货数量和状况;重点关注存货数量是否存在差异、存货状态是否
存在毁损、破坏、呆滞等情况;选取一定比例的发出商品进行抽盘,选取盘点
表中存货追查至实物,以验证发出商品的存在性,选取现场实物与发出商品盘
点表进行核对,以验证发出商品的完整性;
的发出商品均已执行盘点程序,并收集完整的纸质盘点表和电子汇总记录。
金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发出商品监盘金额 211,182.64 177,594.83 95,942.59
监盘比例 39.17% 45.04% 20.49%
二、发出商品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针对发出商品的内部控制制度、与发出商品相关的控制内容以及执行
情况如下:
涉及发出商
序号 内部控制制度 与发出商品相关的控制内容 品的主要环 执行情况
节
对发出商品的发货原则作出规定,包括项
目需要满足的收款进度、现场要求等。
发货环节、
《交付中心项目管理 对风电机组发运前准备、发运阶段、设备
制度》 堆场维护做了规定
护
对风电机组的发货准备阶段、发运阶段、 发货环节、
《交付中心设备运输
管理制度》
定,并对发出商品的仓储管理进行规范 储管理
《交付中心物流供应 对发货、在途和运输交付过程的物流供应
商管理办法》 商管控做了规定
对项目排产与首台吊装时间差、主机排产
《交付中心项目考核 需求计划准确率、项目现场累计超期库 发出商品的
管理办法》 存、年底现场呆滞库存、设备开箱及时性 周转消纳
等制定了考核办法
《存量机组消纳管理 对存量机组、库龄较长的存量机组消纳做 发出商品的
办法》 了规定 周转消纳
对项目现场成品机组、物流的收发、保 发出商品的
管、防护和盘点工作做了规定 保管维护
公司对发出商品的控制管理主要体现在发货环节、周转管理环节、保管维
护以及毁损、灭失风险的控制等方面。涉及的部门主要有交付中心、财务资产
部、市场营销部等。具体如下:
公司《计划管理办法》《交付中心项目管理制度》对发出商品的发货原则作
出规定,包括项目需要满足的收款进度、现场要求等。
公司《交付中心设备运输管理制度》《交付中心物流供应商管理办法》对发
出商品的运输以及运输单位的选择作了规范。
公司《存量机组消纳管理办法》要求库龄较长的存量机组(如在执行项目
已产出机组库存周期超过 2 个月且无后续吊装需求或无回款计划的成品机组),
按照能消尽消的原则进行消纳。
公司《交付中心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对项目排产与首台吊装时间差、主机
排产需求计划准确率、项目现场累计超期库存、年底现场呆滞库存、设备开箱
及时性等制定了考核标准。
公司发出商品存放现场设有专人保管。根据公司《资产管理制度》,交付中
心负责现场成品机组、物料的收发、保管、防护和盘点工作。同时公司制定有
《风电机组保管维护方案》,对已出厂机组的保管维护作出规定,主要包括日常
保养、每间隔 3 个月、每间隔 6 个月和每间隔 12 个月的维护。
因公司风电机组单台价值较高,在发出商品发货过程中,公司会选择实力
较为雄厚的运输公司进行合作,并要求合作的运输公司购买运输险,以保证运
输过程的风险可控。同时,公司会为已发货至业主现场的发出商品购买仓储险
(参保的发出商品覆盖范围每月更新 1 次),以降低发出商品的毁损、灭失风险。
若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损坏灭失,保险公司将
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公司《交付中心设备运输管理制度》对前述内
容作出规定。
综上,公司与发出商品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
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相关人员,核查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以及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经上述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的盘点程序执行到位。发行人与发出商品相
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问题 3: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销售风机形成的应收货款逾期金额分别为
应收账款总额比重分别为 26.56%、33.35%、24.64%和 24.99%。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占应收
账款总额及当期营业收入比例的比较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各期末公司应
收货款逾期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主要逾期客户情况,包括应收账款金额及逾期金额、造成逾期的主要原因、
目前的回款情况,是否存在客户经营情况恶化、应收账款不能回收的风险,相
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谨慎。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 3(1):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占应收账款总额及当期
营业收入比例的比较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各期末公司应收货款逾期金额
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回复:
一、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占应收账款总额及当期营业
收入比例的比较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因可比上市公司 2024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中未披露应收账款逾期情况,以
下在对比时,以 2021 年至 2024 年 1-6 月数据作为对象进行分析。
(一)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对比
期账龄分析法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数据的可比性强;金风科技、明阳智能
和三一重能采用自然账龄法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此期间的定期报告中未披
露逾期应收账款金额,无法进行比较。但金风科技在 2017 年以前采用逾期账龄
法计提应收款坏账准备,可以查询到其 2017 年末的应收账款逾期情况。虽然时
间上不同步,但数据口径上相同。三一重能 2022 年 6 月上市时的招股说明书中
披露了应收账款逾期金额, 2021 年数据正好在本次比较的报告期内。因此,根
据公开信息披露,除明阳智能外,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
额及占比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 2024 年 6 月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17 年末
应收账款(全口径) —— —— —— —— 1,284,784.81
应收账款总额(不含合同资
—— —— —— —— 988,356.05
产)
应收账款逾期金额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434,050.13
逾期金额占应收账款(全口
金风科技 径)比重 —— —— —— —— 33.78%
逾期金额占应收账款(不含合
—— —— —— —— 43.92%
同资产)比重
营业收入 —— —— —— —— 2,873,060.73
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占当期营业
—— —— —— —— 15.11%
收入比例
应收账款(全口径) —— —— —— 390,564.59 ——
应收账款总额(不含合同资
—— —— —— 159,004.09 ——
产)
应收账款逾期金额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62,207.48 ——
逾期金额占应收账款(全口
三一重能 径)比重 —— —— —— 15.93% ——
逾期金额占应收账款(不含合
—— —— —— 39.12% ——
同资产)比重
营业收入 —— —— —— 1,017,470.75 ——
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占当期营业
—— —— —— 6.11% ——
收入比例
公司名称 项目 2024 年 6 月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17 年末
应收账款(全口径) 1,320,905.89 1,495,918.92 1,461,821.52 1,423,727.52 ——
应收账款总额(不含合同资
产)
应收账款逾期金额 300,198.75 243,346.85 164,845.52 126,942.41 ——
逾期金额占应收账款(全口
电气风电 径)比重 22.73% 16.27% 11.28% 8.92% ——
逾期金额占应收账款(不含合
同资产)比重
营业收入 121,840.97 1,011,421.29 1,207,513.98 2,349,795.74 ——
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占当期营业
收入比例
应收账款(全口径) 1,346,555.95 1,361,177.17 1,137,031.61 980,741.87 272,003.98
应收账款总额(不含合同资
产)
应收账款逾期金额 327,921.69 310,594.21 366,111.69 264,522.39 51,707.29
逾期金额占应收账款(全口
运达股份 径)比重 24.35% 22.82% 32.20% 26.97% 19.01%
逾期金额占应收账款(不含合
同资产)比重
营业收入 862,798.89 1,872,672.56 1,738,388.93 1,616,125.32 325,720.42
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占当期营业
收入比例
注: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未单独披露风电机组业务应收账款逾期金额,为保持可比性,
公司列示的数据为全业务口径的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应收账款总额。应收账款全口径金额
包括合同资产以及转列至长期应收款等科目的金额;
披露了全口径的应收账款逾期金额。
上表数据中,由于会计核算方法的差异,发行人与金风科技和三一重能仅
部分年度数据可比,报告期内具有完整可比性的同行业公司仅电气风电。具体
对比情况说明如下:
(1)与金风科技的比较
运达股份 金风科技
指标 2024 年 6
月末
逾期金额占应收账款(全
口径)比重
逾期金额占应收账款(不
含合同资产)比重
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占当期
营业收入比例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的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占应收账款总额(全口径和不
含合同资产两种情形)均低于 2017 年的金风科技,逾期款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比重与 2017 年的金风科技持平。
(2)与三一重能的比较
运达股份 三一重能
指标 2024 年 6 月
末
逾期金额占应收账款(全口
径)比重
逾期金额占应收账款(不含
合同资产)比重
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占当期营
业收入比例
能在 2020 年之前收入规模较小,客户数量少应收账款管理难度小。2017 年至
公司历年销售形成的累积逾期应收账款金额较高。由于风电项目的交易额较大
(2018 年、2019 年,一个容量为 5 万千瓦的标准风电场机组采购金额为 1.8
亿左右),从公司的经验来看,在 10 余亿销售规模时,主要客户数量并不多,
客户关系的维护和货款的催收难度都较小。
(3)与电气风电的比较
公司逾期金额占应收账款(全口径)的比重高于电气风电,原因在于:一
是报告期电气风电的营业收入下降超过一半,而发行人是不断上升,业务规模
减小有助于财务的清收工作;二是与发行人相比,电气风电的全口径应收账款
中,合同资产占比较高,电气风电将合同资产都被认定为未逾期。以 2023 年
数据为例,发行人的营业收入远大于电气风电,但应收账款总额(全口径)比
该公司低,其 2023 年末应收账款(不含合同资产)余额为 420,300.94 万元,
合同资产(包含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部分)余额为 1,075,617.98 万元;
而发行人 2023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 785,637.57 万元,合同资产(包含列示于
其他非流动资产的部分)余额为 575,539.60 万元。发行人将质保金列入合同
资产核算,到货款、预验收等款项列入应收账款,在超过规定的信用期后列入
逾期款项,结合电气风电与发行人的业务规模和合同资产金额,推测电气风电
可能将部分质保金以外的其它应收账款列入了合同资产。
总体来看,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额较大、占应收账款比例
也较高,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逾期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略高于三一重能,但与 2017 年的金风
科技相近、低于电气风电报告期数据,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也不存在较大差异。
此外,报告期明阳智能未披露逾期应收账款情况。根据明阳智能 2023 年年
度报告,截至 2023 年末明阳智能应收账款——高端制造业务的应收账款(不含
合同资产)金额为 1,336,879.50 万元,其中自然账龄为 1-2 年的应收账款金额
除合同资产后的长账龄应收款应为逾期账款,因此,推测明阳智能也存在金额
较大的逾期金额。
(二)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
可比上市公司中,电气风电采用逾期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与公司一
致;金风科技、明阳智能、三一重能基于一般账龄分析法(自然账龄法)计提
坏账准备。2024 年 6 月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计提比例见下
表:
基于逾期账龄 基于自然账龄
账龄 发行人 电气风电 账龄 金风科技 明阳智能 三一重能
未逾期 1.63% 1.6% 6 个月以内 0.13% 0.91% 1%
逾期 1 年以内 5.35% 6.9% 6 个月至 1 年 1.20% 2.35% 1%
逾期 1 至 2 年 15.76% 12.1% 1 年至 2 年 3.48% 7.02% 9%
逾期 2 至 3 年 35.20% 23.8% 2 年至 3 年 5.89% 10.32% 18%
逾期 3 至 4 年 45.50% 42.6% 3 年至 4 年 6.92% 19.20% 38%
逾期 4 至 5 年 70.00% 61.1% 4 年至 5 年 10.00% 42.01% 48%
逾期 5 年以上 100.00% 82.0% 5 年以上 48.14% 90.00% 100%
注:明阳智能预期信用损失率来源于其高端制造业务板块数据。
采用逾期账龄法的公司中,公司除逾期 1 年以内的坏账计提比例略低于电
气风电外,其他账龄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均高于电气风电。
由于可比上市公司账龄结构、坏账计提方法等都存在差异,以下通过可比
上市公司坏账准备余额占应收账款(含质保金)余额的比例对比来分析可比公
司坏账计提的谨慎性,通过应收账款(含质保金)周转率来分析可比公司的回
款质量。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项目 金风科技 明阳智能 电气风电 三一重能 发行人
营业收入 2,020,214.25 1,179,606.18 121,840.97 528,042.20 862,798.89
应收账款余额
(全口径)
应收账款坏账准
备计提比例
应收账款周转率 1.21 0.98 0.17 1.28 1.27
营业收入 5,045,718.91 2,785,907.65 1,011,421.29 1,493,888.00 1,872,672.56
应收账款余额
(全口径)
坏账准备余额
(全口径)
应收账款坏账准
备计提比例
应收账款周转率 1.61 1.31 0.68 2.24 1.50
营业收入 4,643,684.99 3,074,777.50 1,207,513.98 1,232,458.68 1,738,388.93
应收账款余额
(全口径)
坏账准备余额
(全口径)
应收账款坏账准
备计提比例
应收账款周转率 1.58 2.00 0.84 2.56 1.64
营业收入 5,090,096.42 2,721,624.91 2,349,795.74 1,019,472.36 1,616,125.32
应收账款余额
(全口径)
坏账准备余额
(全口径)
应收账款坏账准
备计提比例
应收账款周转率 1.89 2.67 1.63 3.07 2.06
注:2024 年 1-6 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全口径)已年化处理,假设 2024 年全年收入为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属
于中等水平,但 2022 年末、2023 年末和 2024 年 6 月末公司坏账准备余额占应
收账款余额比例在同行业公司中较高,高于明阳智能、电气风电和三一重能,
反映公司坏账计提较为谨慎。
二、各期末公司应收货款逾期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
例。
(一)公司应收货款逾期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分别为 264,522.39 万元、366,111.69
万元、310,594.21 万元和 356,614.19 万元,逾期金额较大,主要原因如下:
总承包商,以国有电力集团为主,其受预算制度、内部审批等原因导致部分款
项不能在合同规定节点达到后的 30 日内支付形成逾期。下半年尤其是四季度是
公司的交货高峰,因靠近年末,流程不及时等原因容易导致公司在年末逾期账
款金额较高。但总体来看公司应收账款逾期以一年以内为主;
的付款进度往往取决于业主方工程款的支付。但业主方对 EPC 总承包单位的付
款除考虑风电机组到货情况外,还会考虑项目整体的施工进度等因素。风电场
项目工程量大、耗时长,项目现场存在天气、交通、阻工等因素影响项目进度,
业主方与 EPC 总包单位之间容易引起争议的事项也会较多(如项目延期的窝工
费等)。报告期内,公司有部分项目因客户(EPC 总承包单位)与业主方存在争
议事项,影响其对公司货款的支付;
公司的直接交易对象有些是业主方,有些是 EPC 总包方。业主计划在风场建成
后转让(或部分转让)以筹集资金、获取溢价,风场建设资金的筹集也受转让
进度的影响。公司存在因业主融资慢于预期影响公司应收账款收回的情形;
期内,存在部分客户因发电量问题延期支付公司货款的情形。由于争议解决需
要时间,容易影响款项支付。
(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披露的应收账款逾期原因
同行业可比公司电气风电、三一重能有在公开信息披露中披露应收账款逾
期原因,具体如下:
电气风电 2021 年至 2024 年 6 月末的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分别为 126,942.41
万元、164,845.52 万元、243,346.85 万元和 300,198.75 万元,逾期金额及占比较
高,其 2024 年 5 月 8 日在关于 2023 年年报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回复中披露了主
要逾期客户的逾期原因,主要原因类别有:1、该客户作为工程总承包方,需从
最终业主方获取相应资金后支付本公司货款,资金链较长导致付款周期较长;2、
项目执行周期较长,过程中存在消缺问题;3、该客户付款周期较长。
三一重能 2022 年 6 月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如下:“2019 年至 2021 年末,
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分别为 23,300.43 万元、 24,517.38 万元和 65,414.27 万元。
部分应收账款逾期,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外形成的应收账款 6,957.39 万元持续
未收回,┄┄;二是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大型国有发电集团和电力建设集团,存
在回款请款流程较长、审批较慢的情形,导致部分回款速度较慢,整体上,除
持续未回外应收款项基本能在两年内回款,主要客户资信水平较高,发生坏账
的风险较小。”
根据以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公开信息披露,其应收账款逾期原因与公
司类似,公司应收账款逾期原因具有合理性,符合行业惯例。
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账款逾期金额、占应收账款总额及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并与公司进行对比分
析;了解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逾期的原因;
人相关人员,了解发行人应收账款逾期的原因;
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占当前营业收入比例较高是否具有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
惯例。
经上述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也存在应收账款逾期金额较大、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较高的情形,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同时,公司应收账
款逾期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也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报告
期内,部分客户因预算制度、内部审批、项目融资进度、业主资金安排、风电
机组发电量不及预期等原因导致应收账款逾期。公司应收账款逾期原因与同行
业公司类似,符合行业惯例。
问题 3(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逾期客户情况,包括应收账款金额及逾期
金额、造成逾期的主要原因、目前的回款情况,是否存在客户经营情况恶化、
应收账款不能回收的风险,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谨慎。
回复:
一、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风电机组销售业务的主要逾期客户情况
(一)主要逾期客户的应收账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风电机组销售业务应收账款逾期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逾期金额占 对该客户的应
期末逾期金 对该客户的应收风
年度 客户 逾期应收账 收风机款占总
额 机款总额
款余额比重 额比重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90,200.71 26.50% 283,857.69 20.56%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36,754.38 10.80% 200,567.17 14.53%
山东国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4,852.45 7.30% 46,177.40 3.34%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14,427.58 4.24% 133,057.01 9.64%
小计 185,410.54 54.47% 700,709.97 50.75%
应收账款余额(风电机组业务) 340,406.76 —— 1,380,789.22 ——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87,634.58 29.44% 248,003.41 20.53%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39,649.01 13.32% 89,174.18 7.38%
山东国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5,464.04 5.19% 37,050.70 3.07%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12,183.35 4.09% 59,624.45 4.94%
逾期金额占 对该客户的应
期末逾期金 对该客户的应收风
年度 客户 逾期应收账 收风机款占总
额 机款总额
款余额比重 额比重
小计 171,399.76 57.57% 545,639.92 45.17%
应收账款余额(风电机组业务) 297,702.85 —— 1,207,979.69 ——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111,777.83 31.78% 255,203.74 24.20%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50,697.06 14.42% 83,660.17 7.93%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17,626.65 5.01% 22,811.92 2.16%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13,303.64 3.78% 80,407.37 7.62%
小计 209,177.53 59.48% 504,987.57 47.88%
应收账款余额(风电机组业务) 351,678.66 —— 1,054,654.37 ——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84,408.14 33.50% 238,872.15 25.18%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41,130.51 16.33% 116,190.52 12.25%
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15,085.94 5.99% 68,761.97 7.25%
山东国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2,339.07 4.90% 36,776.25 3.88%
小计 165,509.47 65.69% 473,146.70 49.88%
应收账款余额(风电机组业务) 251,940.84 —— 948,496.06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大应收风机逾期款客户的逾期金额分别为
期应收款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65.69%、59.48%、57.57%和 54.47%。除黑龙江龙
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哺华商贸有限公司外,公司主要逾期客户与报告期
内的主要客户基本一致,其中黑龙江龙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 2024 年 1-3
月的前五大客户,武汉哺华商贸有限公司为 2021 年末的逾期前五大客户,期后
逾期款已收回大部分。公司应收风机款逾期前五名客户以央企为主。
(二)造成逾期的主要原因
公司与主要逾期客户具有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合作项目数量较多,所
以应收风机款逾期的金额比较大,逾期的主要原因参见问题 3(1)之“二、各
期末公司应收货款逾期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之回复。
(三)主要逾期客户目前逾期款项的回款情况
因风电项目款项金额较大、项目施工周期较长,收款涉及的环节(如投料
款、到货款、安装调试款、预验收款、质保金等)和主体单位(如 EPC 总包商、
业主方等)也较多,因此项目整体的收款周期较长,但相关逾期款基本能在二
到三年回款。从报告期的情况来看, 2021 年末公司对前五大应收逾期款客户的
逾期金额为 165,509.47 万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期后已回款 139,662.91 万
元,回款比例为 84.38%;2022 年末公司对前五大应收逾期款客户的逾期金额为
的逾期应收款期后回款的统计期不到 2 年,且统计数据未覆盖 2024 年四季度的
期后回款数据(四季度为公司回款高峰),导致该项比例低。2023 年末和 2024
年 6 月末应收逾期款的期后回款时间尚较短,目前回款比例还较低,分别为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末、2022 年、2023 年末和 2024 年 6
月末主要逾期客户的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末逾期金额 逾期款项期后回款 逾期款项期后回
年度 客户
(A) 金额(C) 款比例(C/A)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98,521.23 13,319.74 13.52%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32,526.98 4,965.60 15.27%
山东国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9,175.42 - 0.00%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16,009.64 - 0.00%
小计 184,858.27 23,285.34 12.60%
应收账款余额(风电机组业务) 307,691.45 34,819.91 11.32%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87,634.58 13,078.10 14.92%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39,649.01 14,267.00 35.98%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16,468.78 2,118.44 12.86%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12,183.35 12,183.35 100.00%
小计 171,399.76 41,646.89 24.30%
应收账款余额(风电机组业务) 297,702.85 76,987.26 25.86%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111,777.83 70,456.29 63.03%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17,626.65 7,764.15 44.05%
期末逾期金额 逾期款项期后回款 逾期款项期后回
年度 客户
(A) 金额(C) 款比例(C/A)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15,772.35 10,705.55 67.88%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13,303.64 13,303.64 100.00%
小计 209,177.53 139,704.68 66.79%
应收账款余额(风电机组业务) 351,678.66 234,944.71 66.81%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84,408.14 66,934.52 79.30%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41,130.51 38,818.80 94.38%
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15,085.94 15,085.94 100.00%
山东国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2,339.07 12,339.07 100.00%
小计 165,509.47 139,662.91 84.38%
应收账款余额(风电机组业务) 251,940.84 212,006.24 84.15%
注:上表中逾期款项期后回款金额统计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二、是否存在客户经营情况恶化、应收账款不能回收的风险,相关减值准
备计提是否充分、谨慎。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逾期客户经营情况正常,未出现经营情况恶化的情形。
其中存在一家客户的应收账款被公司申请仲裁,公司为仲裁申请人。发起仲裁
只是公司应收账款的一种催收手段,相关应收账款不存在明显的回收风险。公
司主要逾期客户的逾期账龄多为逾期 3 年以内,逾期 3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也不
存在明显的回收风险。此外,公司采用迁徙率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在
逾期账龄加长的情况下,坏账准备计提余额也会增加,可以及时反应坏账风险
的增加。此外,从逾期款的历史回款数据也可以看出,公司逾期款坏账准备的
计提充分。因此,公司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充分、谨慎。
(一)主要逾期客户经营情况正常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主要逾期客户,剔除重复客户后,前五大客户共有 9
家, 这些客户(或其控制方)经营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风机款逾期前五名客户(或其控制方)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 年
期后是否与该 信用状况是
序号 客户(或控制方) 企业性质 客户存在业务 否发生重大
收逾期风机
往来 不利变化
款应
截至 2024 年
期后是否与该 信用状况是
序号 客户(或控制方) 企业性质 客户存在业务 否发生重大
收逾期风机
往来 不利变化
款应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
山东国瑞能源集团有限
公司
黑龙江龙能电力集团有
限公司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
公司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
公司
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
司
是(与该客户
的关联方有新
业务在接洽
中)
公司应收风机款逾期前五名客户以央企为主,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
好。公司与上述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较低。
(二)被公司申请仲裁客户的应收账款不存在明显的回收风险
上述逾期客户中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中国能源
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二建”)存在仲裁,
公司为原告方,申请仲裁涉及的应收账款为 9,479.04(发起仲裁后客户支付
只是公司应收账款的一种催收手段。前述案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合同》和《越南雅蓓 249.5M 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
其附属设备采购合同》,两合同约定安徽二建共向公司采购 30 台风电设备,总
价共计为 37,620 万元。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完成交货,所有设备经安装调试通过
试运行并于 2022 年 12 月完成的预验收签署。截至申请仲裁之日,公司多次向
被申请人安徽二建催收货款,安徽二建怠于履行货款支付义务。截至申请仲裁
之日,安徽二建尚有货款人民币 9,479.04 万元未付。因此,公司根据合同约定,
向公司支付预验收款人民币 7,598.04 万元和最终验收款人民币 1,881.00 万元,
合计人民币 9,479.04 万元,并支付利息损失。发起仲裁后,2024 年 4 月 8 日公
司已收到安徽二建支付该项目货款 2,000 万元。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上述仲裁
案件尚在审理中。
(三)主要逾期客户的逾期账龄多为逾期 3 年以内,逾期 3 年以上未收回
客户的应收账款不存在明显的回收风险
风电机组金额大,销售过程中回款影响因素较多,存在部分客户因预算制
度、内部审批、项目融资进度、业主资金安排、风电机组发电量不及预期时发
生争议等原因延迟支付公司货款的情形。因风电场建设周期较长,设备款逾期
期 3 年以上的未回收的应收账款展开分析。
以下为公司报告期内 9 家主要逾期客户的逾期账龄结构,可以看出逾期款
中逾期 1 年以内的占比 44.98%、逾期 1-3 年的占比 44.12%、逾期 3 年以上的占
比 10.90%。逾期 3 年以上的款项占逾期比例较低。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应收账款情况
逾期风机
序 逾期金额 逾期风机
客户 对该客户应 款坏账准
号 逾期金额 占应收账 逾期 1 年 逾期 1-3 逾期 3 年 款计提的
收风机款余 备计提比
(A) 款余额比 以内 年 以上 坏账准备
额 例
重 (B)
(C=B/A)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下属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下属公司
山东国瑞能源集团有限
公司
黑龙江龙能电力集团有
限公司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
公司下属公司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下属公司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
公司下属公司
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
司下属公司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应收账款情况
逾期风机
序 逾期金额 逾期风机
客户 对该客户应 款坏账准
号 逾期金额 占应收账 逾期 1 年 逾期 1-3 逾期 3 年 款计提的
收风机款余 备计提比
(A) 款余额比 以内 年 以上 坏账准备
额 例
重 (B)
(C=B/A)
小计 197,354.49 14.29% 88,762.26 87,079.63 21,512.60 815,508.31 39,304.33 19.92%
上述客户各类型逾期款金
额占比
从上表可以看出,主要逾期客户中公司对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
公司逾期 3 年以上的款项金额为 16,564.82 万元,公司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下属公司逾期 3 年以上的款项金额为 2,055.71 万元。客户未付款的原因
以及后续支付计划见下表。
单位:万元
逾期 3 年以 已计提坏账
客户 具体客户名称 未付款原因及后续支付计划 回款风险分析
上应收余额 准备
该公司为对应风电场项目的 EPC 总包
方,因业主方未与其办理竣工决算报 交易方、业主方为国有企
中国电建集团
告,影响其对公司款项支付。预计可 业,资金实力雄厚,预计
贵州工程有限 8,432.40 5,110.74
于近期支付部分款项(2024 年 9 月已 相关款项回收不存在明显
公司
支付逾期 3 年以上的款项 2,667 万 风险
元)
业主方因该项目尚未纳入补贴名录未 预计该项目进入补贴名录
山东电力建设 支付总包方部分款项,总包方拖欠公 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同时
第三工程有限 4,071.47 1,852.52 司部分款项。对应项目在规定的时点 公司与采购方的债权债务
公司 前并网,预计进入补贴名录不存在实 清晰,预计相关款项回收
质性障碍 不存在明显风险
未及时付款原因:对应风电项目已被
收购,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
中国电 该项目的业主方、交易方
力建设 司为项目的 EPC 总包方。因业主方与
中国电建集团 均为国有企业,资金实力
EPC 总包方关于项目结算存在分歧,影
集团有 重庆工程有限 3,657.50 1,664.16 雄厚,并且目前相互间的
限公司 响业主方对 EPC 款项的支付,从而影
公司 结算分歧已变小,相关款
响 EPC 总包对公司的支付。后续支付
项不存在明显回收风险
计划:目前业主与 EPC 单位项目结算
分歧已较小,待结算后便可支付
该公司为对应风电场项目的 EPC 总包
中国电建集团 交易方、业主方为国有企
方,项目的业主方为其他单位。业主
中南勘测设计 业,资金实力雄厚,预计
研究院有限公 相关款项回收不存在明显
单位工程款,故总包单位未支付公司
司 风险
部分货款
中国电建集团 交易方为国有企业,资金
项目因压车费问题未达成一致,正在
江西省电力建 76.40 34.76 实力雄厚,预计相关款项
沟通中,预计 2024 年年底回款
设有限公司 回收不存在明显风险
小 计 16,564.82 8,810.99 —— ——
中国能 中国能源建设 该公司为对应风电场项目的 EPC 总包 交易方、业主方为国有企
源建设 集团江苏省电 1,335.35 607.58 方,因业主方未支付其工程尾款,影 业,资金实力雄厚,预计
集团有 力建设第一工 响其对公司款项支付。业主方为国有 相关款项回收不存在明显
逾期 3 年以 已计提坏账
客户 具体客户名称 未付款原因及后续支付计划 回款风险分析
上应收余额 准备
限公司 程有限公司 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待业主方付款 风险
给 EPC 总包方后即可支付公司货款
(2024 年 7-9 月支付 556 万货款)
该公司为对应风电场项目的 EPC 总包
方,其与业主方就工程决算审计事项 交易方、业主方为国有企
中国电力工程 未达成一致,影响其对公司款项支 业,资金实力雄厚,双方
顾问集团新能 720.36 504.25 付。 正在积极推进工程结算,
源有限公司 目前 EPC 总包方与业主方已重新选聘 预计相关款项回收不存在
审计机构进行决算审计,待结算后便 明显风险
可支付相关款项
小 计 21,512.60 11,238.72 —— ——
采购的风机用于湖北某风电场项目,
该项目已被某地方国资下属的能源公
公司与该客户及其关联方
司收购。武汉哺华为该项目的设备采
仍在合作。该客户的股东
武汉哺 购方,其因自身应收款无法到位未及
武汉哺华商贸 方拥有其他风电场资源,
华商贸 有限公司 预计可以筹措资金支付公
有限公 哺华商贸有限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拥
司款项,相关款项不存在
有其他风电场资源(有一个项目公司
司 明显回收风险
正与其进行合作),其计划通过其他
风电项目筹措资金支付公司款项
小 计 2,892.07 1,315.89 —— ——
合 计 21,512.60 11,238.72 —— ——
注:上表仅列示风电机组业务的逾期应收款和坏账准备。
根据上表,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逾期应收风机款主要客户逾期 3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不存在明显回收风险,公司已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足额计提
了坏账准备。
(四)公司已对逾期应收账款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则规定
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是: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单项
确定预期信用损失;除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外,公司基于历史信
用损失经验等信用风险特征分析,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账龄组合,编制应收
账款逾期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以迁徙率模型计算账龄组合的预期信
用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在逾期账龄加长的情况下,坏账准备计提余
额也会增加,可以及时反应坏账风险的增加。
公司 2024 年 6 月末前五大逾期客户的逾期金额为 184,858.27 万元,公司针
对该逾期 应收款计 提的坏账 准备金额 为 31,751.13 万元, 坏账计提 比例为
为 84.38%。公司坏账计提比例与逾期款在 2-3 年未回款的比例较为接近,也从
另一角度说明公司坏账准备计提较为充分。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充分、谨慎。
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主要逾期客户;
的未来回款计划;
户的经营情况,核查是否存在有明显回收风险的客户。
经上述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主要逾期客户与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基本一致,逾期原因主要系因预
算制度、内部审批、项目融资进度、业主资金安排、风电机组发电量不及预期
等原因导致实际付款节点晚于合同规定的付款节点。公司报告期内主要逾期客
户以央企为主,经营情况正常,未出现经营情况恶化的情形。其中存在一家客
户的应收账款被公司申请仲裁,公司为仲裁申请人。发起仲裁只是公司应收账
款的一种催收手段,相关应收账款不存在明显的回收风险。公司主要逾期客户
的逾期账龄多为逾期 3 年以内,根据对客户和项目的分析,逾期 3 年以上的应
收账款不存在明显的回收风险。同时,公司采用迁徙率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
准备,计提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逾期账龄加长的情况下,坏账准备
计提余额也会增加,可以及时反应坏账风险的增加。此外,从逾期款的历史回
款数据也可以看出,公司逾期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充分。因此,公司应收账款减
值准备计提充分、谨慎。
其他问题
请发行人关注再融资申请受理以来有关该项目的重大舆情等情况,请保荐
人对上述情况中涉及该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核
查,并于答复本审核问询函时一并提交。若无重大舆情情况,也请予以书面说
明。
回复: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已针对再融资申请受理以来有关该项目的重大舆情等情
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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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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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董事长:
陈 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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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彭 波 陈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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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审核问询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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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章启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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