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海科技: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04 20: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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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7)。
  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
份的价格不超过 40.67 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在回购股份的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
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的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
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
购进展情况。现公司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1,385,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0%,最高成交价为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
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价格、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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