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材
料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材料之一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提出了《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方案》,现报告如下: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5,094,939.37 元,按《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 7,509,493.94 元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67,585,445.43 元,
加上母公司 2023 年年末未分配利润 1,488,499,207.63 元,扣除根据股东大会决
议支付 2023 年度普通股股利 284,079,751.95 元,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 1,272,004,901.11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
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
规划》
《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为维护
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提高投资者获得感,同时考
虑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拟定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 扣 除 公 司 股 份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持 股 数 量 18,951,591 股 后 的 总 股 本
派发现金红利 94,659,565.65 元(含税)。公司本次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安排分配。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方案,请予审议。
董 事 会
材料之二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王一平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孙佳女士连续任职时间已届满 6 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已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公司所有
职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行,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查,并由董事会提名和审议,同意推选王一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现将其简历报告如下:
王一平,男,1956 年出生,化学工程学士。1982-2021 年任天津大学化工学
院讲师、副教授、研究员、教授,1997-2002 年兼任天津大学科技工贸发展总公
司总经理,2017-2020 年兼任天津仁爱学院能源及化工学院院长,主要研究方向
为新能源利用技术、多相传热和反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已于 2021 年 8 月
退休。
截至目前,王一平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王一平先生的独立董事资格已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通过。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