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24-078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
事项发表了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博士
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
记录。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自查,
在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相关内幕
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
量、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
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及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2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
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同日,
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向 34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6.10 万份
股票期权,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部分的授予日及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截至公示
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
馈记录。2022 年 2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向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00 万股限制性股
票,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
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1
日。同日,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部
分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向 54 名激励对象
授予 48.00 万份股票期权,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
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
案》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鉴于 2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上述 2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283,000 份进行注销;86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结果未达到行权条件的 93,60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综上,公司对上述 112 名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76,600 份进行注销。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中 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1,200 股。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该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4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4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
效考核结果仅达到部分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上述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 11,2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综上,公司对上述 5 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1,2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鉴于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上述 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76,000 份进行注销;21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
未达到行权条件的 21,60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综上,公司对上述 29 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97,600 份进行注销。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 条件成
就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意见。
鉴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已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届满,公司对 9,260 份逾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
销。鉴于 2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上述 2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136,800 份进行注销;82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结果未达到行权条件的 103,26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综上,公司对上述合计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49,320 份进行注销。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披露
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中 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4,400 股。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该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24,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7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
效考核结果仅达到部分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上述 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 20,4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综上,公司对上述 8 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4,4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 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
权第二个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已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届满,公司对 42,300 份逾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
行注销。鉴于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公司对上述 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32,000 份进行
注销;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 10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结果未达到行权条件或达到部分行权条件,公司对上述 1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8,600 份进行注销。综上,公司对上述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 82,900 份进行注销。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
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3,500 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回购注销手续
尚在办理中。
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
《关于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
二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200 股。该部
分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回购注销手续尚在办理中。
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并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实施完毕,即以公司总股本 172,418,5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毕,即以公司实施权益分
派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实施完毕,即以公司实施权益
分派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4 年中期或春节前利润分配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 2024 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或春节前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实施完毕,即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60 元(含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
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
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P=P0-V=17.81-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且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
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尚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六、备查文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 整事项
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