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4-044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2/5~2025/2/4
预计回购金额 1,000 万元~2,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81.24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55%
累计已回购金额 1000.15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1.57 元/股~13.68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5)、《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
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12,400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5%,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3.68元/股,最低价为11.57元/股,均价为12.31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1,534.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
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
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