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4-063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4/27,由副董事长、总经理范一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25,000,000 元~50,000,000 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248,093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4699%
累计已回购金额 26,923,480.72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71.01 元/股~118.80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
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不含);回购价格不高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期
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2024 年 5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的公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48,093
股,占公司总股本 52,800,000 股的 0.469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18.80 元/股,
最低价为 71.01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923,480.72 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