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4-068
转债代码:123071 转债名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召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
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股
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41 元/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以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其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的计划金额为 2,500 万-5,000 万,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计
划金额为 2,500 万-5,000 万。公司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股份
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具体回购
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回购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4-04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
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49,300 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即出售),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1%,最高成交价为 5.2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23 元/股,
支付的总金额为 782,26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回购
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
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同时根据股份回购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