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之
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
签署日期: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保荐机构”或“独立财
务顾问”)作为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中集团”或“公
司”)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保荐机构、2021 年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2021 年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1〕879 号)同意注册,立中集团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203,107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9,999,988.14 元,扣
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5,968,677.16 元,公司实际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294,031,310.98 元。本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51Z0015 号)验证。
(二)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899.80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
为 899,8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11,541,028.3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888,258,971.7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2023 年 8 月 2 日到账。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51Z0009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管理,以上募集资金到账后均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
(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1 年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 年 募投项目实 募集资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集资金累计实 占承诺投资 (含利
总额
际投入金额 金额的比例 息)
新型轻量化铝合金材
料制造项目
年产 150 万只绿色超
生产线项目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
费及中介机构费
合计 31,000.00 27,968.28 90.22% 3,216.33
(二)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 年
募投项目实
募集资金 10 月 30 日募 募集资金
际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集资金累计 余额(含
占承诺投资
总额 实际投入金 利息)
金额的比例
额
墨西哥立中年产 360
车轮项目
截至 2024 年
募投项目实
募集资金 10 月 30 日募 募集资金
际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集资金累计 余额(含
占承诺投资
总额 实际投入金 利息)
金额的比例
额
免热处理、高导热、
项目
合计 89,980.00 81,157.62 90.20% 7,891.85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
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不超过 3,3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子公司可循环滚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不超过 8,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子公司可循环滚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综上,同意公司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
营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 11,3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投资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定期
存款、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类产品),可以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
后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议案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
类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安全性高、风险低的理
财产品;②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③上述投资产品不
得质押,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
途。
(五)授权有效期
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
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台账。
(七)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
理和使用。
公司的子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用于募投项
目。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的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
的投资理财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
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类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购买,但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考虑资金的闲置时间和数量等情况,针对投资产
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
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较高的收益,为股东获得
更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的现金管理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11,3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现
金管理类产品),可以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该议案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1,3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
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
定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类产品),
可以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决策程序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改变
或使用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或公司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董事会授
权的范围内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中原证券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中原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军锋 王剑敏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