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变更履行重组相关承诺事项
之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能源”或“公司”)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
顾问,对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煤集团”)拟变更履行
重组相关承诺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背景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沈
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52140 号)核准,辽宁能源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沈阳煤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山南锦天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西藏山南锦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山南锦强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焦煤”)99.99%
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灯塔热电”)以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沈煤集团所持有的沈阳焦煤 0.01%的股权。
本次交易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沈煤集团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作出了相
关承诺。
二、拟变更承诺的内容、履行情况及变更后承诺
(一)关于完善环保手续的承诺的具体内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沈煤集团对于沈阳焦煤下属煤炭资产环保手续事宜做
出下列承诺: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之日起五年内取得红阳二矿、西马煤矿的环评批
复;完成沈阳焦煤下属煤矿的环保竣工验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相应的费用。期
间如沈阳焦煤因未取得环保竣工验收而遭受任何损失,本公司将给予沈阳焦煤相
应的补偿。”
因西马煤矿环评批复办理存在不确定性,2020 年 9 月 18 日,沈煤集团变更
承诺如下:“在 2022 年 11 月 17 日前完成沈阳焦煤下属煤矿的环保竣工验收,
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相应的费用。期间如沈阳焦煤因未取得环保竣工验收而遭受任
何损失,本公司将给予沈阳焦煤相应的补偿。”
马煤矿的环评批复;完成沈阳焦煤下属煤矿的环保竣工验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
相应的费用。期间如沈阳焦煤因未取得环保竣工验收而遭受任何损失,本公司将
给予沈阳焦煤相应的补偿。”
(二)承诺履行情况及变更承诺原因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沈煤集团积极履行关于完善环保手续的承诺,截
至目前,林盛煤矿、红阳二矿、红阳三矿已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取得环评批复,西
马煤矿环评批复手续正在办理中,办理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鉴于承诺的期
限即将到期,沈煤集团申请延长“关于完善环保手续的承诺”的履行期限。
(三)本次变更后的承诺主要内容
沈煤集团承诺:“在 2026 年 11 月 17 日前取得西马煤矿的环评批复;完成
沈阳焦煤下属煤矿的环保竣工验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相应的费用。期间如沈阳
焦煤因未取得环保竣工验收而遭受任何损失,本公司将给予沈阳焦煤相应的补
偿。”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6 票同意,
行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郭洪波、白广涛已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变更履行
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关联监事李飚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关于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履行重组相关
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变更履行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
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公司变更履行前次重组相关承诺的原因分析合理、
符合实际情况,变更承诺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事
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辽宁能源关于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变更履行重组相关
承诺事项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独立财务顾问对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变更履行重组相关承
诺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拟变更履行重组相关承诺事项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张 渝 钟 栋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