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诺: 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01 20:31:2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4-081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关于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 9.5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09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同日,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二)2022 年 09 月 19 日至 2022 年 09 月 29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09 月 30 日,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公告编号:2022-072)。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
编号:2022-074)。
  (四)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0 月 14 日,确定
以 8.2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7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元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2023 年 09 月 15 日至 2023 年 09 月 25 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关于 1 名拟激励对象的
匿名投诉,经公司监事会核实,该拟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该投诉事项不影
响本次授予。除此之外,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其他异议。2023 年 09 月 27 日,公
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监事会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
见》(公告编号:2023-048)。
  (六)2023 年 09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定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09 月 27 日并以 7.9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
合条件的 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
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
  (七)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作废事项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八)2024 年 06 月 03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监事
会对此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九)2024 年 06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十)2024 年 11 月 0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
案,监事会就前述议案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
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正常实施。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
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合计 9.55 万股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四、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次作废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已经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的规定。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四)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法律意见;
  (五)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件成就、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浙江力诺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