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4-053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9/2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4,000.00 万元~8,00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00%
累计已回购金额 0.00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0.00 元/股~0.00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东微”)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
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20.07 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
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
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自 2024 年 9 月 19 日(即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