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塑科技: 佛塑科技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1-01 05: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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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44
              佛 山 佛塑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筹划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 关 联交易事 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广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
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品种:A 股股票,简称:佛塑科技,代码:000973)自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在 2024 年 11
月 15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证券最晚将
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
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
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股
份或标的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400550439333E
 注册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工业园区装备制造区建设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      袁海朝
 注册资本       54,928.3139 万元
 成立日期       2010 年 2 月 5 日
            电池正极材料、电池隔膜、成品电池、超级电容器及其它动力电池
            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高端无纺布、改性聚丙烯的研发、生产
 经营范围
            及销售,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初步确定的交易对方为包括标的公司实际控
制人袁海朝和袁秀英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内的全部或部分股东。本次交易对方的范
围尚未最终确定,最终确定的交易对方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
的信息为准。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金力股份控制权,并向公司控股股东
广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
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交易对方、标的资产范围等具体方案,应以重组预案
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因标的
公司估值及定价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将可能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
构成重组上市。
  (四)本次重组的意向性文件
安徽海乾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河北创冉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河北佳润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签署了《股份收购意
向协议》,约定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标的公司股份,并向广
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的定价将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各方协商并签署正式交易协议确
定。
  上述协议为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初步意向,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及相
关条款由交易各方另行协商并签署正式文件确定。
  三、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
审议程序,督促各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
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四、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
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经公司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盖章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
表》;
  (二)有关本次交易的《股份收购意向协议》;
  (三)交易对方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文件;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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