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1-01 01: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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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64   证券简称:通源石油           公告编号:2024-048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园先
生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中有 1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及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前述
人员自愿放弃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至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确定的其他拟
激励对象。本次调整事项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22 人调整为 221
人,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保持 1,067.00 万份不变。
  《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综上,本次授予事项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首次授予日,向 221 名激励对象共计首次授予 1,067.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为 4.13 元/股。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
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效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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