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 传 媒: 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等的进展公告(十九)

证券之星 2024-10-31 19: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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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4-054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二审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
  ? 涉案的金额:245.09万元
  ?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该类诉讼事项计提的预计负债总额为 2,471.29 万元。目前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诉讼预计减少 2024 年利润金额为 142 万元。公司将持续关注证券虚假
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粤传媒”)前期已披露证券虚假陈
述责任纠纷诉讼案件共计408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6日、2023年1月5日、2023年4
月4日、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9日、2023年6月3日、2023年7月6日、2023年9月29日、2023
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诉讼案件进展的公告》(2022-061)、《关于公司
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一)》(2023-001)、《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二)》
(2023-004)、《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三)》(2023-022)、《关于公司收到<
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四)》(2023-026)、《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五)》(2023-
决书>的公告(七)》(2023-048)、《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八)》(2023-055)、
《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九)》(2023-058)。2024年3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收到<民
事判决书>的公告(十)》(2024-006)。2024年4月29日、4月30日、5月14日、5月21日、7月1
                            -1-
日 、 8 月 1 日 、 8 月 31 日 及 9 月 13 日 刊 载 于 《 证 券 时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十一)》(2024-024)、《关
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十二)》(2024-027)、《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
告(十三)》(2024-028)、《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十四)》(2024-029)、《关
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进展公告(十五)》(2024-038)、《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
的进展公告(十六)》(2024-040)、《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进展公告(十七)》(2024-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粤民终879号,以及《广东
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4)粤01民初2038-2092号。
   二、 案件基本情况
  (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粤民终879号
   上诉人(一审被告):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唐**
   (1)撤销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1民初174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改判驳回
 唐**的全部诉讼请求;
  (2)判令唐**承担本案一、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
粤01民初1741号民事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七)》
(2023-048)。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二审案件受理费5412.65元,由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4)粤01民初2038-2092号
                                   -2-
   原告:王*等55名自然人投资者
   被告: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经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公司与王*等55名自然人投资者达成调解协议。
   三、关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已受理案件共计463件,累计涉案金额
为173.94万元;一审已判决案件13件,涉案金额72.23万元;一审已判决、二审未判决案件28件,
涉案金额267.99万元;二审已判决案件281件,涉案金额2,455.49万元;调解案件126件,涉案金
额1,188.38万元。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对该类诉讼事项计提的预计负债总额为2,471.29万元。目前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诉讼预计减少2024年利润金额为142万元。公司将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
行相关责任,后续将在履行相关责任后对该案件已计提预计负债予以冲销。
   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妥善处理诉讼事宜,依法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并
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粤民终879号;
   (二)《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4)粤01民初2038-2092号。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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