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89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金额:1,530 万元
? 投资种类:结构性存款
? 投资金额: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使用募集
资金 1,950 万元、2,050 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的(广东)对公结构性存款 20241654。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6)。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为风险较低的投资
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
投资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通过中国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 1,530 万元,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公告编号:临 2024-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述本金及收益已到账并划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到期赎回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受托方名称 产品名称 赎回金额 年化收益率 收益金额
(广东)对公结
(二)本次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三)本次现金管理金额
本次现金管理分别使用募集资金 1,950 万元、2,050 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广
东)对公结构性存款 20241654。
(四)资金来源及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核发的《关于核准博敏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134 号),博敏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 13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127,011,007 股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11.81 元/股。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499,999,992.6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473,485,995.5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3〕3-11 号)。为规范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根据发行预案拟投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
入募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净额投入金额
博敏电子新一代电子信息
产业投资扩建项目(一期)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
贷款
合计 248,172.66 150,000.00 147,348.60
注:上表中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发行预案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总额系扣除发行费用
所致,两者之间的差额在“博敏电子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投资扩建项目(一期)”项目中进
行调整,即“博敏电子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投资扩建项目(一期)
”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
金额由人民币 115,000.00 万元调减为人民币 112,348.60 万元。
(五)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是否
委托方 受托方 购买 预计年化收 收益 产品 构成
产品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名称 名称 金额 益率 类型 期限 关联
交易
公司 中国银行 结构性存款 最低收
(六)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尽管公司选择低
风险投资品种,但受金融市场影响,不排除未来相关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主要条款
受托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
委托人: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本金 1,950 万元
产品名称 (广东)对公结构性存款 20241654
产品编号 CSDVY202416547
期限 34 天
合同签署日 2024 年 10 月 30 日
起息日 2024 年 10 月 31 日
到期日 2024 年 12 月 4 日
收益支付日或产品认购本金返还日后的 2 个工作日内。收益支付日或产
到账日
品认购本金返还日至本金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
产品风险等级 低风险产品
本产品收益按照产品认购资金、实际收益率、收益期和收益计算基础以
单利形式计算,实际收益率以观察期内挂钩指标的观察结果为准。收益
支付方式
支付日或产品认购本金返还日后的 2 个工作日内。收益支付日或产品认
购本金返还日至本金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
到期清算 到期还本付息
预期收益率 下限 0.84%,上限 2.74%(年化)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之前,除遇法律法规、监管规定重大变更、或
不可抗力等情形要求本产品提前终止外,中国银行及公司均无权单方面
流动性安排 主动决定提前终止本产品。如遇产品提前终止,中国银行返还公司全部
认购本金,并按照本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和《认购委托书》约定的保
底收益率支付从产品收益起算日到提前终止日(不含)之间的收益。
受托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
委托人: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本金 2,050 万元
产品名称 (广东)对公结构性存款 20241654
产品编号 CSDVY202416548
期限 36 天
合同签署日 2024 年 10 月 30 日
起息日 2024 年 10 月 31 日
到期日 2024 年 12 月 6 日
收益支付日或产品认购本金返还日后的 2 个工作日内。收益支付日或产
到账日
品认购本金返还日至本金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
产品风险等级 低风险产品
本产品收益按照产品认购资金、实际收益率、收益期和收益计算基础以
支付方式 单利形式计算,实际收益率以观察期内挂钩指标的观察结果为准。收益
支付日或产品认购本金返还日后的 2 个工作日内。收益支付日或产品认
购本金返还日至本金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
到期清算 到期还本付息
预期收益率 下限 0.85%,上限 2.73%(年化)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之前,除遇法律法规、监管规定重大变更、或
不可抗力等情形要求本产品提前终止外,中国银行及公司均无权单方面
流动性安排 主动决定提前终止本产品。如遇产品提前终止,中国银行返还公司全部
认购本金,并按照本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和《认购委托书》约定的保
底收益率支付从产品收益起算日到提前终止日(不含)之间的收益。
(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具体资金投向: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
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本金部分纳入中国银行内部资金统一
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投资
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衍生产品市场,产品最终表现与衍生产品挂钩。
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项下挂钩指标为彭博“BFIX EURUSD”版面公布
的欧元/美元即期汇率中间价。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本金保
障型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要求条件。在该银行产品存续期间,
公司将与相关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
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中国银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
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且与公司、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及其应用指南等相关规定,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
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其他流动资产,后续按照摊余成本进行计量,对取得的利息收
入,计入投资收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亦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同时,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
月)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
策影响较大,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
定性。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保荐人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适时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
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
款等)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十二个月
内滚动使用。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保荐人分别对此
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6)。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