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会 议 议 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9:30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8
层818会议室
召 集 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 议 日 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统计出席会议股东的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三、董事会秘书宣示会议须知
四、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议案、投票表决
六、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七、宣布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4
议案一: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以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
表中母公司税后利润为准,2024 年上半年合并归属于本行股
东净利润为人民币 354.90 亿元,扣除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
息人民币 16.80 亿元(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发放)后,合
并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 338.10 亿元,截
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行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人民币 3,047.49 亿元。
一、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综合考虑财务、资本状况等因素,为持续向投资者传递
积极信号,本行拟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中期现金股息,以
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 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息
股和 H 股总股本数 53,456,539,588 股计算,分派 2024 年中
期普通股现金股息总额为人民币 9,873,422,861.90 元(含税)
,
占 2024 年 中 期 合 并 后 归 属 于 本 行 普 通 股 股 东 净 利 润 的
行总股本在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届时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
告中披露。
行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期间,主要作为内生资本留存,
以维持合理的资本充足率水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本行
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廖子彬、周伯文、王化成、宋芳秀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中信银行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符合中信银行实际
情况和保障长期健康稳定发展需求,兼顾了中信银行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该项议案。同意将该
项议案提交中信银行股东大会审议。
本行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本行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授权执行董事并同意其转
授权其授权代表全权处理 2024 年中期普通股股息派发相关
事宜。
本行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请参见 2024 年
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的相关公告。
以上,请审议。
议案二:关于发行资本债券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支持业务发展,夯实资本基础,满足资本监管要求,
增强抵御风险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保障股东长远利
益,本行制定了资本债券发行规划,拟根据本行战略部署,
适时发行合适类型的债券。关于本行及纳入本行并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发行资本债券一般性授权事宜具体如下:
一、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划
本行及纳入本行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按照如下规划
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一)发行人:债券发行主体包括本行及纳入本行并表
范围内的子公司等。
(二)发行规模: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余额与发行
二级资本债券余额累计拟不超过本行加权风险资产余额的
总和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加以确定。本行加权风险资产余额
按上一年年末并表口径全折人民币加权风险资产余额核定。
(三)债券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四)债券属性:合格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将按照监管
要求设定减记、赎回等核心条款。
(五)决议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资本债
券一般性授权议案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
(六)本行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资本债券一
般性授权议案,并获得监管机构有效批准的条件下完成发
行。
二、二级资本债券发行规划
本行及纳入本行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按照如下规划
发行二级资本债券:
(一)发行人:债券发行主体包括本行及纳入本行并表
范围内的子公司等。
(二)发行规模:发行二级资本债券余额与发行无固定
期限资本债券余额累计拟不超过本行加权风险资产余额的
总和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加以确定。本行加权风险资产余额
按上一年年末并表口径全折人民币加权风险资产余额核定。
(三)债券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四)债券属性: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将按照监管要求
设定次级、减记、赎回等核心条款。
(五)决议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资本债
券一般性授权议案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
(六)本行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资本债券一
般性授权议案,并获得监管机构有效批准的条件下完成发
行。
三、授权事宜
(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
级管理层办理上述资本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相关监管机构报批,沟通及确定发行债券类型、具体发行批
次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地点、发
行条款、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债券价格、债券币种、资金
用途、申请债券上市流通、安排债券还本付息、行使赎回权、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对发行方案进行适
当调整,并由高级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并办理上述资本
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及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
层的发行相关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7 年
以上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
以上,请审议。
议案三:关于发行金融债券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本行制定了金融债券
发行规划,拟根据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适时发行合适类
型的债券。关于本行及本行附属机构发行金融债券一般性授
权事宜具体如下:
一、金融债券发行规划
本行及本行附属机构拟按照如下规划发行金融债券:
(一)发行人:债券发行主体包括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本行、各海外分行、各并表子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等。
(二)发行规模:发行债券余额累计拟不超过本行负债
余额的 5%,本行负债余额按上一年年末并表口径全折人民
币负债余额核定。
(三)债券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四)债券属性:非补充资本金性质的债券。
(五)发行品种:境内包括普通金融债券、小型微型企
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绿色债券、“双创”“三农”债券、
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TLAC 债)等各类非补充资本
金性质的债券;境外包括高级债券、绿色金融债券等各类非
补充资本金性质的债券。
(六)决议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金融债
券一般性授权议案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
(七)本行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金融债券一
般性授权议案,并获得监管机构有效批准的条件下完成发
行。
二、授权事宜
(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
级管理层办理上述金融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相关监管机构报批,沟通及确定发行债券类型、具体发行批
次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地点、发
行条款、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债券价格、债券币种、资金
用途、申请债券上市流通、安排债券还本付息、行使赎回权、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对发行方案进行适
当调整,并由高级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并办理上述金融
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及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
层的发行相关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7 年
以上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
以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