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25 证券简称:儒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
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派发
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中期分红
的前提条件为:(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
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2.0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总股本 94,311,768 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8,862,353.6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本次分红方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4,311,768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1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11
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1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11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上海博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博有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10 月 29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应作
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
做相应调整。
股票授予价格/归属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 1688 弄 B5 栋 12 楼
咨询联系人:李娟
咨询电话:021-61811998
传真电话:021-61248868
电子邮箱:ir@ruking.com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