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根据《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中 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 1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
上述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准确,应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价格准确,且该事项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并同意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如下表所示:
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应回购注销的限制
初始授予价 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万
格(元/股) 原因 (元/股)
股)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3 人)
合计 11.06 — —
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应回购注销的限制
初始授予价 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万
格(元/股) 原因 (元/股)
股)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1 人)
合计 55.00 — —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