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合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
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报告所披露的
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
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