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华东先生
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
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
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