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4-060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增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总结了主要财务数据、股东信
息等情况,编制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阅,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
面客观、
真实、
公允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
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承诺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际联合(天
津)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代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中
际天津取得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该授信及担保事项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 FICONT INDUSTRY
(HONGKONG) LIMITED(中文名:中际联合(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中际香港取得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该
授信及担保事项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