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4-047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改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3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
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向董事会提议变更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办理本
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宜。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等将以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的形式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