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天然气”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皖天然气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30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93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979,716.97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7,020,283.0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276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已
分别与保荐机构、工商银行合肥四牌楼支行、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兴业银行合
肥寿春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拟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97,489.09 92,702.03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
已全线贯通,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投资“宿州—淮北
—萧县—砀山干线项目”以及“固镇—灵璧—泗县项目”。
鉴于前期募投项目结项及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的项目建设,根据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2024年5月2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新的三方
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净额为319.43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取得的收益金额
为3,312.6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为22,000.00万元,募集
资金专户2024年9月30日余额合计为11,160.91万元。
三、使用本次可转债发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应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投资的品种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
结构性存款。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单个理财
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
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
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单
日余额不超过3.5亿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实施
等相关事项,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经审慎核查后认为:皖天然气使用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
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的实施有利于
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事项均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法律程序。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依然 王友如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