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4-052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为俊召
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已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
规定编制完成,该报告所反映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2023 年修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1 号)
《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94
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未来三
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监事会认为本规划明确了公司对股
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规划,完善了现金分红政策,增加了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
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